根据学校
“
关于做好
2023
年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
相关精神及要求,现将《
2023
年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国家二区( B类考生)分数线初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安排
复式方式:线下复试。
时间安排: 3月 27日(星期一) 8: 30-12:00报到、缴费、资格审查;
3月 27日(星期一) 15:00-16:00听力测试, 16:30-20: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 28日(星期二) 8:30-10:30专业课考试。考生依据 2023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3月 28日(星期二) 14:30-18:30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考试方式:除面试以外的其他考试科目均采取闭卷方式。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复试工作各环节实施细则
1. 报到
2023年 3月 27日(星期一) 8: 30在交通运输学院 1楼报到,接受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80元),并查看复试安排。
2. 资格审查要求
( 1)所有考生都要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xlrz/)做学历 /学籍认证,认证结果与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不符或不做认证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① 准考证;② 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023年 3月 15日以后出具);③ 身份证(正反面);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往届毕业生应提交:① 准考证;② 身份证(正反面);③ 毕业证、学位证(带照片面)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2023年 3月 15日以后出具)④ 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说明: ( 1 )大学学习成绩单“指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可复印但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原章(开学报到时提供盖章的原件)。
( 2 )所有被我院录取的应、往届生在入学报到时需再次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接受审查,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的考生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 3 )学院将严格审查考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考生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须截止到 2023年 9月 1日。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 4 )所有复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考生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导致被研究生院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负责。
3 .复试笔试及加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
基本原则: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初试业务课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依据学院的具体要求在学院其他复试科目中选择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兰州交通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综合面试
( 1)综合面试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分值为 50分。
( 2)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兰州交通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综合考核面试。复试小组成员对综合考核面试学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将对综合面试学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综合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 3)面试结束后 30分钟内,小组秘书将面试成绩专家打分表和汇总表报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4)面试应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
( 5)复试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复试小组全部成员在场方可完成某一考生的面试工作。复试过程中请各位导师注重礼仪规范,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为静音。
5. 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需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 4月 30日前邮寄至交通运输学院(具体邮寄地址: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0931-4956942 李老师, 建议采用 EMS)。
三、录取原则
1. 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
2. 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低于 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 30分者,不予录取。
3.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 60分者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号)文件执行)。
对可能存在质疑的体检报告,学校在开学后会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5.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 7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 30% ],其中:复试成绩 =[听力测试成绩( 50分)+笔试成绩( 100分)+面试成绩( 50分) ]。
6. 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7. 第一志愿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专业。因特殊原因确要更改的,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进行更改。所有更改、调整专业的工作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进行。
8. 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尽快公布复试结果,无异议后所有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招办。
四、复试注意事项
1. 复试时考生不得迟到,未能进入考场的考生成绩计 0分。
2. 考生面试时中途离场的,面试成绩计 0 分。
3. 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国家正规考试,考生不得私自录像、录音。若考生违反规定私自进行录像、录音,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事宜
1. 缴纳复试费提示: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 [2010]1915号)的相关规定,收取复试费 80元 /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2. 2023年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按兰交财发〔 2015〕 95号文件执行(非全日制录取考生也参照此文件执行)。新生在入学时应按时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所有 2023级新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公寓住宿,非全日制录取考生不安排住宿)。
3. 有关复试、录取的详细要求和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网站。
4. 对照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如本通知有遗漏或商榷之处,一律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信息公示及申诉流程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交通运输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向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核实复试结果。
联系电话: 0931-4956942
重要提示:请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 3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