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学院调剂系统第一次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下午19:00—4月9日上午8:00。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科研能力、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
四、调剂差额比例按照指标总数1:1.5安排复试,调剂人数3人。
五、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六、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且总分不低于325,英语不低于50,政治不低于60,或者总分不低于345,英语不低于45,政治不低于60。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学(030100)。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我院不接收报考外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七、调剂工作流程
1、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
4、同意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5、考生通过复试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时报研招办审核,由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调剂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河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1、复试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使用腾讯会议系统,双机位模式在线笔试。
3、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4月9日—4月10日
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清单扫描件: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升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疫情防控无法盖章的,可先提交有效成绩,待入学时再补交盖章的成绩单,如与原提交成绩不一致,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述清单扫描件电子版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姓名+资格审查清单”,于2021年4月10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
上述清单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待开学后核验并上交,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2)网络远程复试时间
a、复试笔试:2021年4月11日上午8:00—11:30。
b、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复试口语、复试面试时间安排:2021年4月11日下午15:00—18:00。
c、同等学历加试:2021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
每个考生的面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及拟录取规则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50分)+翻译能力成绩(50分)+专业笔试(50分)+专业能力面试(150分)成绩
(2)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
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 +复试总成绩/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