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1)2号文件、《宁夏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2021教育硕士(小学教育)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教科学院经严格的复试,加试成绩合格,确定为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成绩详见附件1、附件2,即日起开始公示,公示期3天。
教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954-207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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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成绩汇总表(一志愿)
附件2 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成绩汇总表(第一次调剂)
教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