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已(拟)录取情况如下:
学生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推免 人数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42 | 77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237 | 69 |
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复试工作。
组 长:罗均
副组长:汤宝平
成 员:陈晓慧、曹华军、樊 玮、刘 飞、陈 锐、柏 林、江桂云、
杜 静
电 话:023-65106392
四、复试安排
1. 资格审查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 复试系统
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 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3. 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的要求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延长20分钟);复试时间于2021年3月27日 9:00分开始,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考生务必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
4. 复试材料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发送到学院邮箱:598434497@qq.com。
5.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40分(客观题),英语测试15分,开放题(根据提交的研究计划书及本科阶段的相关材料等进行提问)45分]≥60分为合格。
6. 收费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7. 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到学院邮箱:598434497@qq.com。
五、录取细则
1. 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5×70% + 复试总成绩×30%
(适用专业:机械工程080200,机械085500)
2. 不合格标准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3. 录取办法
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类型进行排序录取,如遇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将以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2021年3月30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复试结果。
4. 奖助金
根据重庆大学相关规定,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分为A(占50%,含推免生的A等奖学金)、B(占40%) 、C(占10%)三个等级,按照复试后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确定;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其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它
1. 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院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联系学院并保持电话畅通。
2. 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 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 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6392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