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公平公正,规范复试。
2、对录取的考生(含已录取的推免生),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和相关政策,公平公正地确定其奖学金等级。
二、招生计划
截至目前,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全日制硕士招生指标129人(学术型43人、专业型86人),现已录取学术型推免生20人(数学15人、统计学5人),专业型推免生16人。
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穆春来 谭英双
成 员:黄小军 李东 何建华 秦越石
秘 书:罗宥余
四、复试资格
(一)资格认定
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3月26日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我院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
(二)材料提交
请考生按照《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网址: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3.html)要求准备复试材料并发送到我院工作邮箱(styjs@cq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均为“硕士+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名称(完整全称)+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材料全部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25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数学:3月27、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统计学: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应用统计:3月27、28、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待系统随机排序后确定。
(二)复试形式
我校统一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身份核验,并独自在无噪音的封闭空间内进行。系统使用说明及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附件1,请考生及早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登录复试系统进行测试,了解系统使用流程、调试面试设备等。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我院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复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政品德、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口语听力等。同等学力考生视情况延长复试时间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参考书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目录。
(四)复试流程
1、考生于复试当天至少提前20分钟登录系统查看复试排序;
2、复试前,考生依序提前10分钟进入系统候考区,测试自己的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检查相关材料和证件是否齐备,检查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复试小组邀请考生进入考场,测试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接通,核验考生相关材料和证件是否真实齐备,检查考生复试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复试开始指令发出后,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
5、复试结束指令发出,考生复试终止。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并全程随时检查考生复试所在环境。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材料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环境检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成绩计算及公示
复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8;英语面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 *0.7+复试成绩*0.3,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主页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七、复试录取
学院将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有以下任一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包括英语面试、综合面试任一成绩低于6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
八、监督与复议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678628,申诉须将纸质申诉材料交至虎溪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LD407室),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纪委监督电话:023-65678196),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