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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硕士舞蹈专业培养方案(2018版)
依据太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就舞蹈表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艺术表演技能和系统专业知识、较强艺术思维与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专业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创作、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人才,研究方向为艺术专业硕士舞蹈专业。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通过研究和学习,注重培养良好的的人文素养、艺术素养和道德素养,具有严格治学的态度,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掌握坚实的舞蹈技术技能和系统的舞蹈专业知识;了解和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并能熟练的阅读相关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获得此学位后,能够在国家艺术演艺团体、院校、文化机构、研究机构、文化场馆、文化公司、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团体从事相关工作。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2.高等院校大学舞蹈专业专科毕业者报考须参加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或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太原师范学院舞蹈系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
三、研究方向
(一)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方向培养具有高水平编创实践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的舞蹈编导艺术专门人才。能系统掌握编创的基本理论知识、编创技术技法,熟悉各舞蹈艺术发展的历史及相关文献,培养具有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和系统专业知识、较强艺术思维与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专业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创作人才。
(二)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方向培养具有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表演、研究等方面的专门人才。能系统掌握舞蹈表演原理与技法、舞蹈基础和技能,能够在舞蹈表演、创编方面达到较高的专业水准,培养具有高水平艺术表演技能和系统专业知识、较强艺术思维与表演能力、能够胜任专业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表演人才。
(三)舞蹈教育
舞蹈教育方向培养具有舞蹈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的专门人才。能系统掌握舞蹈教育相关的理论知识、教学方法、研究方法,培养具有高水平艺术教学技能和系统专业知识、较强艺术思维与教学能力、能够胜任专业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教育人才。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一)学习方式: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在校学习一年半,修读在校学位课程;第二阶段为在实习基地学习一年,在艺术实践的基础上完成中期实践舞蹈专场,同时准备毕业论文开题、撰写论文等工作;第三阶段回到学校学习半年,完成在校学位毕业展示、毕业论文并完成论文答辩。
(二)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
五、培养方式
(一)采取双导师制(院系导师和实习基地导师共同指导)。
(二)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着重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勇于创造的能力。
(三)为研究生提供技能实践、学术交流、学术考察的机会,并适当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讲学。
(四)研究生在入学之初,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个人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合理安排。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及专业实践课。公共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程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实践课,主要提高研究生的职业素养,培养出具有准确把握艺术作品情感、内涵、本质及表现的能力,并能够将山西文化元素注入艺术实践。
(二)学分要求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共52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即16课时为1学分),其中公共课共8学分(包括外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共32学分;选修课共10学分。舞蹈表演实践类课时应占总课时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