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硕士(音乐)复试实施细则
2017-03-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太原师范学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考生专业(方向)构成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管理机构
1.领导组
人员组成: 组长 薛首中、史银龙
副组长 韩晓莉、张瑞玲、张慧琴、孙跃云、陈婷
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组织太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硕士
(音乐)复试工作。
(2)对下列6个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办公室
人员组成:韩晓莉(兼办公室主任)、贾韵
工作职责:负责与研究生处协调,协助领导组完成复试工作。
3.考务组
人员组成:李娟、郭莉、候珉、刘德茂、雷彩霞
工作职责:(1)布置考场并准备考场所需工作用品。
(2)考试前一日,在考场张贴《考生须知》。
(3)核对考生信息、接受考生咨询。
4.评分组
人员组成:相关专业(方向)研究生导师
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评委及工作人员纪律》和《评分标准》
完成评审工作。
5.计分组
人员组成:贾韵、严悦幸
工作职责:(1)对考生复试各项成绩进行核算。
(2)分上、下午两个单元将复试各项成绩及时封存,
上交研究生处。
6.命题组
人员组成:韩晓莉、命题专家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专业综合素质、英语的命题工作。
7.摄像组
人员组成:张瑞玲、摄像师(电教)
工作职责:(1)负责协调摄像所用电源、仪器的安装等事宜。
(2)摄像资料及时封存交研究生处存档。
二、研究生复试人员组成及工作纪律
1.复试学生分组及纪律
(1)2017年太原师范学院一志愿考生(音乐)达线人数为27人,一试达线学生按照1:1.6的比例计算,共27人参加复试。按照学科方向不同分设声乐、 器乐、钢琴、面试四个考场。2017年太原师范学院拟下达音乐系录取指标为17人,请相关考生视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积极备考,也可联系调剂院校或采取多校选择的方式达成意愿。
(2)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试通知书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者视为缺考。
(3)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录像设备进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4)研究生复试的各项考试,都是国家研究生考试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考场工作人员。对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2.评委、工作人员纪律
(1)专业复试工作直接影响到研究生教育教学等一系列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复试过程应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评教师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严守职业道德,严格学术标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以及学院的学术尊严。
(2)评委由我系各学科方向全体研究生导师组成,按照声乐、钢琴、器乐等学科方向构成复试评委组。
(3)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手机、不得迟到早退,且独立评分、不得与其他评委交流。
(4)考试中如遇疑问,由评分组组长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询问。
(5)考场进行复试过程中,由研究生处选派相关监督人员进行督考。
三、评分标准
1.演唱(奏)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 90分以上:技术娴熟,能准确把握作品风格,有极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 80分~89分:技术良好,能较准确把握作品风格,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70分~79分:作品基本完整,曲目难度不大,无明显失误与疏漏,音乐表现力一般。
(4)60分~69分:作品完整性较差,音准、节奏较差,音乐表现力一般。
(5)60分以下: 作品不完整,音准、节奏差,音乐表现力差。
说明:如考生未按照《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硕士招生简章》对各方向(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西洋管弦乐)作品类型要求进行演唱(奏)、将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作品所占比例酌情扣分。
2.专业素质评分标准(满分40分)
(1) 36分以上:有敏捷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紧扣命题,具备良好的学习潜能和实践创新能力。
(2)32分~35分: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备较好的学习潜能和实践创新能力。
(3)28分~31分: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一般,有一定的学习潜能,对专业知识思考的深度不够。
(4)27分以下:逻辑思维能力较差、学习潜能较弱。
3.综合素质评分标准(满分40分)
(1)36分以上:有积极向上、阳光乐观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好。
(2)32分~35分:有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较好。
(3)28分~31分: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一般,心理素质一般。
(4)27分以下: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较弱,心理素质一般。
4.英语素质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18分以上:口语流畅、发音准确,听、读能力强。
(2)12分~17分:口语比较流畅,有一定的听、读能力。
(3)12分以下:口语及听、读能力较弱。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演唱、演奏(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2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音乐系咨询电话:0351--2167910
太原师范学院音乐系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