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专业课,即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专业课考试科目。
注:“统考”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简称,在此处仅指专业课。
统考专业课的科目有:
教育学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
心理学类:312心理学专业基础
历史学类: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临床医学: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中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农学类: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计算机类: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经济类: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管理类: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法律硕士: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其中,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