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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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文件
昆医大〔2019〕120 号
关于印发昆明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部处室、学院、附属医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精
神,为做好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
荐工作,结合学校实际,修订了《昆明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医科大学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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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或
推免生),是激励高校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
发展的有效措施。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关
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
法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
组,统一领导遴选、监督工作。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具体
实施。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
工作。
第二条 推免工作原则
(一)综合评价,全面发展。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三)择优推荐,公平公正。
第三条 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
核,各学院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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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
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
公开答辩,专家评审组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评审鉴定意见并签字
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评审
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第二章 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推荐范围为我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订单定
向免费医学生、专升本、成人本科和留学生)。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
化自信,有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明确
志向和较强责任感;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考试
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无故欠费情况;在校期间未受
过处分。
(二)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1.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智育(必修考核
科目)总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排名前30%(按学院、专
业、班级);全面发展,入学以来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原则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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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前30%(按学院、专业、班级)。
2.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积极主动,有较强的钻研
精神,知识面较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的学习研究中确有突出成
绩,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且学分达标。
4.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优秀学生
干部称号。
(三)身心素质情况
体质状况符合报考研究生的身体条件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
育锻炼标准,心理状况达到报考、研读研究生的承受能力和调适
能力。
第六条 加分条件和项目
凡达到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相应加分:
(一)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校级
及以上荣誉称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奖励每次加5分,省
级奖励每次加10分,国家级奖励每次加15分。
(二)外语水平较强。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或pets-4级及
其以上考试,加8分。
(三)热爱科学研究。勤奋学习,具有创新精神,以第一作
者在正式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一般期刊每篇加3分,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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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每篇加5分。主持厅级科研、创新创业项目每项加10分,
主持校级科研、创新创业项目每项加5分。
(四)工作能力较强。热心社会工作,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
(含两次)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校级奖励每次
加5分,省级奖励每次加10分,国家级奖励每次加15分。
(五)赴国外学习。经学校选拔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
科生国际交流等项目赴国外高等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开展课程
学习和临床实习(至少1个月)并顺利完成学习,加10分。
(六)积极参军入伍。在校学习期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退役复学者,加10分。
(七)各级各类奖项。获国家级一等奖(含中国大学生年度
人物等独立荣誉称号)加17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优秀奖加8分;获前八名依次加17分、16分、15分、14分、13分、
12分、11分、10分。获省级一等奖(含云南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等
独立荣誉称号)加15分,二等奖(含云南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等独立荣誉称号)加10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2分;获前八
名依次加15分、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5分。获校
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2分;
获前八名依次加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奖
项加分。集体奖项加分限于前三名完成者(按排序以第一完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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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为基数,分别乘以1.0、0.8、0.6的系数予以加分)。
校级奖励包括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等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
第七条 直接推荐条件
凡达到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基本要求者,若研究能力较
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
基本条件中“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的限制直接推荐:
(一)本科学习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第一完成者。
(二)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
(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者。
(四)本科学习期间获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复学,符合我校推荐免
试研究生接收录取条件者。
(六)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排名第一
位者)。
符合条件“1、2、3”者要有2至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
名推荐意见,符合条件“4”者要有3名以上所在单位学生教育管
理干部或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干部联名推荐,符合条件“5”者要
有学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武装部的联名推荐。直接推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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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证书和资料,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
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有关支撑材料要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
可直接推荐。
第三章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第八条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按照下列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并排序,择优推荐。
综合成绩=基础成绩(入学以来必修课程总平均分×40%+入
学以来综合测评总平均分×30%+各项加分×10%)+各学院组织选
拔面试考核成绩×20%。
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者,学校将中止或撤消其推荐资格:
(一)申请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四)毕业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昆明医科大学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
(昆医大〔2017〕9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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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 年7 月16 日印发
附件:昆明医科大学+校级+2026年+昆明医科大学页面访问异常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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