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复试拟录取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1. 名单人数:原文未注明(原文未公布拟录取名单人数及分专业/学院入选明细)
2. 涵盖专业/学院:原文未列出具体专业或学院名单,仅面向"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3. 排名/评分方式:原文未注明
4. 公示期:原文未注明(仅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给出公示期时长)
5. 其他重要说明: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9日12:00—2023年10月20日
二、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决定。
三、资格审查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研究生院〔2023〕20号)(附件1)要求执行。
四、综合复试
1.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login.jsp)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布准予复试的通知,并负责通知复试的具体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为方便考生,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可在推免工作开始后视考生报名情况安排多次复试,复试安排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其网站上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及学科要求参加复试。
2. 综合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课及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
五、拟录取
1.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才能完成录取流程。
3. 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
4. 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六、材料报送
1. 完成录取流程后,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10月2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412A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yanzb@ncwu.edu.cn,报送材料格式参照附件2。
2.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自行在研招网后台下载拟录取考生相关材料并留存备查。
七、附件
附件1-研究生院〔2023〕20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pdf
附件2-2024年@@学院接收推免面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意见汇总表.xls
八、落款日期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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