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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9日

2026-09-17 12:22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9日
关于做好推荐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科大教发〔2022〕13 号)等文件
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
作,现就我校2026 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本通
知的具体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推免工作。
一、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择优推荐。
二、推免生的对象是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
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
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 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 分或全国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外语专业学生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艺
术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 分)。
(三)身体健康。
(四)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学院(部)可将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
军入伍服兵役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
值。
四、原则性意见
(一)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附加奖励分,学业综合成绩指学
生本专业培养方案内已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校成立推免工作专班,负责学校的推免工作。学院(部)成立推免工作专
班,负责学院(部)的推免工作。
(二)学校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向学院下达推免生分配名额。
(三)学院(部)集体研究制定本学院(部)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结
合学院(部)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申请学生学业成绩,将学科和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等纳
入综合成绩评价体系(具体计算方法由学院(部)自行制定),并向学生公布。
(四)推免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部),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学院(部)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部)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
绩、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六)学院(部)结合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本院拟推免
学生名单,并公示4 天。
(七)各学院(部)将推荐名单和相应材料报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对各学院(部)
推免生资格进行复审,将复审无误的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审定。
(八)学校按规定在网上对学校推免工作专班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公
示有异议的学生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公示结束后,
如无异议,本科生院按有关规定将名单上报。
六、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具体推荐办法由校团委制定并公布。
七、推免生的选拔工作接受校内监督,监督电话: 027-68862369。
附件:
1.《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武科大教发〔2022〕13 号)
2.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4.学院(部)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5 年8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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