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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保研相关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

2026-09-17 10:37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1. 名单人数:原文未注明(原文未公布具体推免名单及人数,仅说明各学院于2025年9月11日完成推免工作并公示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
2. 涵盖专业/学院:原文未列出具体专业/学院名单。涉及单位为各学院、校团委(支教团专项计划)、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处;提及"一流学科"、基础学科。
3. 排名/评分方式:
推免成绩由智育成绩和创新能力成绩构成。各部分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计算。各部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推免成绩并列时,智育成绩高者优先,若智育成绩也一致,则增加保留各部分成绩小数点后的小数位重新计算。
剩余计划分配: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考虑"一流学科"、基础学科并结合计划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根据所获剩余计划数量,按照成绩排序,在原公示名单上(考核合格者)进行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
4. 公示期:原文未注明具体公示期天数。相关公示安排:2025年9月11日,各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将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2025年9月16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5. 其他重要说明:
一、推免工作要求
1. 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 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2021级5年制本科生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执行),细则中必须明确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并公开监督及复议办法,按时做好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3. 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4. 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5. 遴选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要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应试倾向。
6. 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推免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 支教团专项计划由校团委负责开展,按校团委相关要求执行。
8.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9. 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部门、研究生院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部门、研究生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申请部门、研究生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10. 推免生接收阶段工作要求届时按东北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
1. 2025年9月1日,召开我校2026年推免工作会议。
2. 2025年9月3日,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至研招办审批。
3. 2025年9月8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具体时间及要求按各学院、校团委(支教团专项计划)公布的推免办法执行。
4. 2025年9月11日,各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将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并上报纸质版《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和电子版《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及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pdf版成绩单。
5. 2025年9月16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6. 2025年9月17日,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及付费等操作。
7. 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考虑"一流学科"、基础学科并结合计划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根据所获剩余计划数量,按照成绩排序,在原公示名单上(考核合格者)进行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
8. 学校推免数据上报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二)接收阶段
1. 2025年9月17日,学校发布《2026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2. 2025年9月19日,各学院依据《2026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接收办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接收办法中应明确学院组织领导、申请条件、接收工作流程、录取限额、所需申请材料、奖励及优惠政策、监督及复议等方面内容。
3. 2025年9月22日,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4. 2025年10月15日前,各学院上报《XX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名表》。
5. 我校推免生接收章程、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另行发布。
三、咨询渠道
研招办:0451-55190398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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