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9-01
一、总则
1. 制定依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内蒙古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5〕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对原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2. 推免定位:推免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举措,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障。学院需强化质量意识,将提高选拔质量作为核心任务。
3. 概念界定:“免试”指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可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指依照本校规定对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予以推荐。
4. 组织机构:学院设立音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与音乐学院推免生遴选材料审核小组,开展材料审核工作,承担推免生遴选相关职责,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推免生选拔及资格确认等相关工作。
二、推荐原则
1. 基本准则:秉持自愿申请、全面考量、择优遴选的基本准则,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依规执行回避制度。
2. 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 学业为重:着重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重视并强化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本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针对推免生的遴选考试(涵盖笔试、面试等)。
4. 全面发展: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志愿服务、前往国际组织实习、取得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契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对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5. 名额分配: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免试生名额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以各专业(系部)应届毕业生人数作为名额分配的基础,综合考量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推荐免试名额分配办法,确定各专业(系部)推荐免试生名额。
三、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学生除外),且毕业时须取得学士学位。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大学期间学生学业成绩排序、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位于同年级所在专业的前20%,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
7. 外语成绩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等级四级考试要求(710分制达到425分及以上,100分制达到60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者优先推荐。外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及以上。
四、遴选指标体系与加分办法
1. 学校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项加分原则另行制订,累计不超过0.6分,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2. 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完成的以内蒙古民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与学业密切相关的科研成果,按《内蒙古民族大学科研激励办法》(校发〔2025〕22号)标准进行加分,具体由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制定实施细则实施。
3.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赛报名顺序排名前3)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竞赛(教务处制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内的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各类体育竞赛,获得国家级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奖)、铜奖(三等奖)的由就业指导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教务处和团委分别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认定,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4. 学生本科期间应征入伍退役的、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的、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经音乐学院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审核认定,在音乐行业领域内具备一定影响力的音乐专业赛事,按《内蒙古民族大学科研激励办法》(校发〔2025〕22号)标准进行加分,具体由音乐学院推免生遴选材料审核小组进行审阅复核。
五、工作程序
1. 学院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进行。
2. 音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吴松林、赵伟晶
副组长:王洪涛、敖日格乐
成员:郑开元、包那日苏、苏雅汗、刘洋、石垚、越鸣珂、陈琢及教师代表。
3. 音乐学院推免生遴选材料审核小组:
组长:王洪涛、敖日格乐
成员:越鸣珂、陈琢、白杨、包艳春。
4. 名额分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分配推免生名额。
5. 学生申请:符合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6. 学院审核公示:由音乐学院推免生遴选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初选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对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初选名单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 学校审定: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初选结果进行审核,经批准后予以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最后学校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8. 志愿填报与复试: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2. 音乐学院
3. 2026年8月30日
附件:内蒙古民族大学+校级+2025年+内蒙古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办法1.docx
附件:内蒙古民族大学+校级+2026年+音乐学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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