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9月18日
一、组织管理
1.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拟推免名单,研究决定推免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2. 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范英、郑海涛,副组长单伟,组员王喜忠、牟晖、秦中峰、高超、郝金星,秘书杨明名。
二、推免生选拔标准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完成本科培养计划要求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在校期间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记录(采用正考成绩)。
4. 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学校认定或组织的学科及科技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者,有作弊及学术行为不端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免资格。
6. 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1. 每个专业的推免名额等于专业的基本名额加专业的补充名额。
2. 专业的基本名额,等于可分配名额乘以专业人数除以各专业总人数的整数部分(舍去小数)。
3. 按照可分配名额乘以专业人数除以各专业总人数的小数部分由大到小排列,依次分配给各专业作为补充名额,直至用足学院的可分配名额。
4. 符合推免生选拔标准的学生,在本专业推免名额有剩余时,按照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获得推免名额。
5. 如果有专业的推免名额存在剩余,则将剩余名额纳入到学院可分配名额之中。
四、推免程序
1. 对2021级按本科培养计划中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名,并公布2021级本科生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前70%且必修课正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生名单。
2. 确定出国和放弃推免的学生,需签署《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3.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变更准出专业。
4. 接受对成绩排名有异议的学生申诉,并进行核查。
5. 根据学院制定的推免生资格认定标准,审核学生成绩和推免资格。
6. 工商管理专业推免生选拔标准、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信息公开要求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7.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审核拟推免名单,公示并上报学校。
五、信息公开
1. 公布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2. 公示各专业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前70%且必修课正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名单。
3. 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
4. 申诉渠道:ymm@buaa.edu.cn,010-82317831。
5. 公示网站: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六、附则
本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适用范围:本方案面向经济管理学院2021级工程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业工程专业、能源经济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会计学专业本科生。依据文件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4〕22号)。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2026年+推免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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