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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数学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6-09-17 08:19 1338 来源:海文考研

杭州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进新时代教育 评价改革,保证人才遴选质量,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 面发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学〔2022〕36 号),特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考察、综合评 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 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能力 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学业、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倾向的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教务科 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制定本学院具体的推荐遴选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推免生类别和名额
第四条 推免生类别分为普通推免生、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 高中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农村学校 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第五条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名额进行公开推选上报。2022 级及以后名额由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专项核定。硕师计划名额为教育 部单列专项计划,根据学校下达的专项计划名额,开展推免工作。
第四章 推免条件
第六条 在综合评价基础上,择优推免和选拔思想品德过硬、 专业素质优秀并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创新潜力的学生。
推免条件为: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 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 主义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 管理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第七条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各类推免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相 应要求:
(一)普通推免生
1.在校期间前三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列同专业 前 35%;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学习其它语种者 需达到相应的等级水平;雅思成绩 6.0 或托福成绩 80 分及以上视 为符合本条件。
(二)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
2022 级及以后的学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 教厅函[2020]65 号)、《杭州师范大学高素质复合型士层次高中 教师培养试点转段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等相关文件和试点项目 要求执行。需签订《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 点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
(三)硕师计划
1.志愿到浙江省内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 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2.需与任教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签订《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 用合同》;
3.在本科学习期间或经过岗前培训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推荐。 第五章 推免依据和标准
第八条 推免依据主要为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学 习成绩、综合能力、创新能力三项指标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 75%,综合能力占 15%,创新能力占 10%。分数计算方式为百分制, 总分为 100 分。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5%+综合能力×15%+创新能 力 × 10%。
学习成绩由教务科统一提供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习 成绩=个人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最高个人平均学分绩点× 100。
综合能力分数采用积分制,可将学生获得的优秀党员、十佳大 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综合性荣誉,以及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夏令营优秀营员、到国际组织实 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加分体系。其他单项荣誉不 加分。 同年度同一项荣誉以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综合能力= 个人综合能力积分/本年级最高个人综合能力积分× 100。
具体得分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综合性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分,校级 荣誉每项加 2 分、市级荣誉每项加 3 分、省级荣誉每项加 4 分、国 家级荣誉每项加 5 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 5 分;获得校优秀志愿者 (亚运会城市侧优秀志愿者)荣誉,每次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市级优秀志愿者荣誉,每次加 2 分(同一年度就高加);省级优秀志愿者荣誉,每次加 3 分(同一年度就高加);参加“985 高校 ”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加 3 分(可 累计),参加“211 高校 ”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加 2 分 (不可累计),最高累计不超过 6 分;国际组织实习到政府间国际 组织进行:在地在岗实习 3 个月以上加 3 分,满 1 个月不足 3 个月 加 2 分;到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进行在地在岗实习3 个月以上加 1 分,满 1 个月不足 3 个月加 0.5 分。若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形式为线上实 习,则相应加分*0.2。
创新能力分数采用积分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申请国家专利、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 加分,不重复加分。创新能力=个人创新能力积分/本年级最高个人 创新能力积分× 100。
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一)学科竞赛加分标准学科竞赛加分标准如下:
(二)学术成果加分标准
(三)科研课题立项加分标准
科研课题或项目立项并结题的加分标准如下。
科研课题立项排名得分计算比例如下:
备注:成果必须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
第九条 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在符合推免生 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是“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职业生 涯规划大赛中获国赛银奖(或同等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 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 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 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对表现特别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贡献的学生,可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六章 推免程序
第十条 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 推免质量。学院发布推免工作通知,公布推免工作程序和时 间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提 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 ”通知后不擅 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学院 推免工作小组汇总申请者信息,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 全面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条件,并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确 定推荐人选,公示 3 天无异议后将推免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日 期内提交学生处。学院在推免过程中,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 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第十一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填报志愿、 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提前报学校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备案,并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仍 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即失效。
第十四条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在毕业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的。
第十五条 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作为编制 内正式教师到服务地区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3 年,并在 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 3 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 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 1 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证 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生在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签 订《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时,要明确服务期(原 则上应为 3 年及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 用,也可以在任教 3 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凡 签订续聘协议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在职 教师进修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再续聘的,第四年 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 择业。被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应于毕业当年度 7 月 31 日前按规定到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六条 发现学院推免工作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 学院纪委反映举报。
第十七条 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推免的,推免 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申请推免的,推免 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 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 将上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且影响 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其推免格。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 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上级文件不一 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数学学院 2025年7月1日
【表格1】
【表格2】
【表格3】
【表格4】
【表格5】

1一类竞赛国家特等、国家一等(即最高等次)50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人 人加相应分数
1一类竞赛国家二等、省特等30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人 人加相应分数
1一类竞赛国家三等、省一等25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人 人加相应分数
1一类竞赛国家优胜或鼓励奖、省二等20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人 人加相应分数
1一类竞赛省三等、数学建模成功参赛奖5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人 人加相应分数
2二类竞赛国家特等、国家一等(即最高等次)50*0.6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2二类竞赛国家二等、省特等30*0.6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2二类竞赛国家三等、省一等25*0.6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2二类竞赛国家优胜或鼓励奖、省二等20*0.6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2二类竞赛省三等15*0.6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3三类竞赛 和 其他竞赛国家特等、国家一等(即最高等次)50*0.2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3三类竞赛 和 其他竞赛国家二等、省特等30*0.2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3三类竞赛 和 其他竞赛国家三等、省一等25*0.2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3三类竞赛 和 其他竞赛国家优胜或鼓励奖、省二等20*0.2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3三类竞赛 和 其他竞赛省三等15*0.2获奖成员(以获 奖证书为准)平 分相应分数
备注1 学科竞赛项目等级评定依据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数学类国际 奖项参照国家级。) 2. 参加同一学科竞赛以最高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3. 其他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 竞赛;“泰迪杯”数据挖掘挑战赛;长三角高校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参照二类竞赛加分标准。1 学科竞赛项目等级评定依据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数学类国际 奖项参照国家级。) 2. 参加同一学科竞赛以最高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3. 其他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 竞赛;“泰迪杯”数据挖掘挑战赛;长三角高校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参照二类竞赛加分标准。1 学科竞赛项目等级评定依据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数学类国际 奖项参照国家级。) 2. 参加同一学科竞赛以最高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3. 其他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 竞赛;“泰迪杯”数据挖掘挑战赛;长三角高校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参照二类竞赛加分标准。1 学科竞赛项目等级评定依据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数学类国际 奖项参照国家级。) 2. 参加同一学科竞赛以最高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3. 其他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 竞赛;“泰迪杯”数据挖掘挑战赛;长三角高校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参照二类竞赛加分标准。
类别获奖名称和等级加分
论文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 科学引文索引)等检索50
论文一级核心学术期刊50
论文二级核心学术期刊30
论文国外学术期刊、大学学报、非大学学报一般学术期刊、国内有 刊号的学术会议论文集10(总计限2篇)
发明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30
发明授权的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0(总计限2项)
专利授权的软件著作权10(总计限2项)
备注1. 以独立作者身份发表的得满分,2人的得分比例为6:4;3人的得分比例为 5:3:2;4人的得分比例为4:3:2:1;5人及以上的得分比例为4:3:2:1:1,其中第5人及以 后的同学加分比例为1。教师作者不参与排序,不影响学生加分。 2. 刊物级别依据学校规定,评定且需在当学年见刊,未发表(只有录用通知) 作品不计分,专利(正式授权)。 3.以上成果均须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论文不能是非法期刊(套刊等均不算) 注:正规刊物查询方式(国家新闻出版署-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刊号和刊物名称须完全一致)1. 以独立作者身份发表的得满分,2人的得分比例为6:4;3人的得分比例为 5:3:2;4人的得分比例为4:3:2:1;5人及以上的得分比例为4:3:2:1:1,其中第5人及以 后的同学加分比例为1。教师作者不参与排序,不影响学生加分。 2. 刊物级别依据学校规定,评定且需在当学年见刊,未发表(只有录用通知) 作品不计分,专利(正式授权)。 3.以上成果均须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论文不能是非法期刊(套刊等均不算) 注:正规刊物查询方式(国家新闻出版署-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刊号和刊物名称须完全一致)
序号项目级别加分
1国家级25
2省部级15
人数122333444455555
排序112123123412345
所占比例%100604050302050251510502015105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数学学院+2026年+杭州师范大学数学学院+政策与通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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