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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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1. 传媒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2.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与委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对口升学、高职衔接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学业要求:至推免时段,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本专业前10%;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和实践环节无不及格、补考及重修记录。
2. 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425分;托福≥72分;雅思≥5.5分;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60分;PETS-5≥60分;俄语/日语专业四级或同等水平考试合格。
3. 品德要求: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含学院通报批评及其他形式违纪处理意见)。
三、遴选考核
1. 成绩构成:总成绩 =(总平均学分绩点×10+50)×95%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
2.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竞赛类(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社会实践类(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学术成果类(核心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30分)、国际交流类(国际组织实习20分)。每项只取最高分,合计不超过100分。
3. 与直系亲属或学历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奖项仅作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
4. 学院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推免工作实行全程回避制度。
四、时间安排
1. 学生报名、材料审核及答辩、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2.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 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
2.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3. 监督电话:0431-86168089、0431-86168501;举报邮箱:cmxy@ccsfu.edu.cn;实名举报有效,匿名不予受理。
4. 本细则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附件: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2026年+传媒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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