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8月5日
一、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1. 本细则依据《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21〕71号)及学校2026年推免工作通知制定。
2. 适用于2022级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核心申请条件
1.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 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所有必修环节且初次考核无不及格。
3.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425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1. 综合评价成绩 = 学分绩 + 素质加分。
2. 学院根据学分绩排名按专业人数的15%确定素质加分评定名单。
3. 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同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时只取一项。
4. 素质加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知识产权、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竞赛获奖。
四、科研成果认定标准
1. 论文仅限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且长春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不含增刊、论文集和录用通知),须提供论文原件、检索报告等证明材料。
2. 知识产权仅限第一发明人且所有权为长春理工大学,须与学业相关。
3.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予评定。
五、关键程序与时间节点
1. 推免方案公示10个工作日。
2. 学分绩排名公示5个工作日。
3. 学院确定拟推免名单,学校审议后全校公示7天,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六、推免资格取消情形
1. 必修环节初次考核不及格。
2. 出现违法违纪记录。
3. 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4. 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5. 发现学术不端行为。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人:任洁。
2. 电话:85583423。
3. 来源URL:https://sls.cust.edu.cn/docs//2025-08/5a7a8b3269de4143bb2d3e792b7f88ee.pdf
附件:长春理工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6年+长春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办法.docx
附件:长春理工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6年+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长春理工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6年+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
附件:长春理工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6年+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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