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9日
一、推免工作小组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2. 组长:王新征、张勃;副组长:任永刚、张丁;成员:马欣、梁玮男、刘兵兵、潘明率、张哲、安平、杨鑫、王湘、温芳、李婧、黄骁然、张晋、朱兆阳;秘书:宋鑫鑫、郭嘉、王玲。
二、推荐条件
1. 符合《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2. 前3学年(五年制专业前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序(由高到低)小于等于25%(外培专业小于等于4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 各专业(方向)各科目成绩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分绩点排序、人数基数均以学院公示为准。
4. 普通本科生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年级应学必修课绩点分(不含2025年小学期课程)。
5. 外培生人数达到至少可以产生1名推免名额的基数时予以单列,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年级应学必修课绩点分(包含全部国外课程,不含2025年小学期课程),且不应低于85分。
6. 各专业交换生人数达到至少可以产生1名推免名额的基数时予以单列,学习成绩计算方式同外培生;不符合单列条件时按普通本科生执行。
三、推荐名额
1. 建筑学:6名
2. 建筑学外培:1名
3. 建筑学交换生:1名
4. 城乡规划:3名
5. 风景园林:3名
6. 环境设计:3名
7. 环境设计(空间设计):1名
8. 视觉传达设计:3名
9. 合计:21名
10. 备注:根据学校推免生分配名额与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各专业符合推荐资格且按时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足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另行分配。
四、推荐原则与工作流程
1. 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工作流程如下:
(1)个人自愿申请。
(2)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学院组织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3)拟定推荐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拟定推荐名单,并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时间安排:
(1)9月2日8时至9月4日17时(工作时间):学生申请(提交材料),地点:浩学楼西1209。
(2)9月5日(13:30开始):学生接受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地点:浩学楼西1207。
(3)9月8日至9月10日(工作日):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审核结果公示,地点:学院网站。
(4)9月11日至9月15日(工作日):拟推荐名单公示,地点:学院网站。
五、材料提交
1. 提交地点:浩学楼西1209。
2. 接收人:宋鑫鑫老师。
3. 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17时,逾期视为放弃,不接受逾期追加、补充、更新的任何材料。
4. 应提交材料如下:
(1)《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申请表》(教学信息网下载),纸质版及电子版。
(2)推免生资格汇总表(学生用)(教学信息网下载),纸质版及电子版。
(3)《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教学信息网下载),纸质版。
(4)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重大竞赛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参军证明、参加社会活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学生)。
5. 各项成果取得(论文正式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六、综合测评
1. 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90%+专项评价成绩10%。
2. 学习成绩总分值为100分,指学生前3学年(五年制专业前4学年)的学习成绩。
3. 专项评价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包括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荣誉称号、论文(含作品)、专利、重大竞赛等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的项目。
4. 加分标准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测评办法》(附件)执行。
七、其他
1. 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2.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经录取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
3. 本办法未涉及的,依照《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执行。
4. 该办法由建筑与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 咨询老师:宋鑫鑫,咨询电话:88801375,或企业微信。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测评办法
一、专项评价成绩测评指标、权重(即单项分值上限)
1. 专项评价成绩测评总分值为100分。
2. 测评指标及分值上限如下:
(1)参军入伍:10分
(2)志愿服务:10分
(3)国际组织实习:5分
(4)荣誉称号:10分
(5)论文(含作品):20分
(6)专利:5分
(7)重大竞赛获奖:40分
二、测评指标说明及加分标准
1. 各项目成果取得(论文正式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2. 参军入伍:凭参军及退伍证明加10分。
3. 志愿服务:以志愿北京网站上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为依据进行认定,志愿服务时间认定范围为自入学至2025年8月31日截止。0.1分/时长。
4. 国际组织实习:以经过学院批准在国际组织(参见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列表)实习证明为依据进行认定,实习时间不少于30天。5分/项。
5. 荣誉称号:获得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在重大活动中所获得的荣誉称号。以荣誉证书为认定依据。国家级每项加10分,省(市)级每项加5分。
6. 发表论文(含作品):在期刊、报���上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北方工业大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以期刊、报纸为认定依据,须见刊发表原件,录用通知、电子版均不予认定。具体刊物分类标准以学校科研院现行规则为准,非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含作品)加分总和不高于本项分值上限的四分之一。加分标准:核心刊物正刊15分,非核心刊物正刊5分,其它(增刊、专刊、专辑、论文集)5分,全国性报纸5分,省部级报纸4分。
7. 专利:以第一申请人(专利权人为北方工业大学)获得国家相关认定,以相关证书或文件为认定依据。发明专利加5分,实用新型专利加3分。
8. 重大竞赛获奖:此类竞赛是指由学校认定的重大竞赛,以2025年8月31日前(含31日)在实践教学信息网入库认定的级别为准,未入库认定的竞赛项目不予加分。奖励加分认定以参加重大竞赛获奖证书为依据,同一作品参加多层次竞赛活动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加分累加至分值上限封顶。省(部)级竞赛加分总和不高于本项分值上限的四分之一。国家级每项加20分,省(部)级每项加10分。
三、本标准经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并负责解释。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补充公示.docx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补充公示.docx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docx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公示-建筑与艺术学院.docx
附件-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补充公示+通知1+1.docx
-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补充公示+通知3+1.docx
-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通知1+2.docx
-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建筑与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公示-建筑与艺术学院+通知3+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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