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鲁迅艺术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1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学院无固定年度推免总名额,每年由学校统一下达推免限额。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院内各艺术类专业办学规模、生源情况分专业分配普通推免名额。
3. 文件未载明各专业固定分配人数。
二、申请条件
1. 身份范围:仅限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应届本科生;排除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地方定向公费师范生;外校借读生无申报资格。
2. 思想品德:爱国向上,身心健康;无院级及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无学术剽窃等诚信不良记录,思想品德不合格直接不予推荐。
3. 学业排名:
(1)普通学生:前三学年剔除公共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
(2)残疾且可正常完成研究生学习学生:排名放宽至专业前35%。
(3)前三学年公选课以外课程存在正考不及格科目,丧失申报资格。
4. 外语要求:英语四级≥425分(2025级起正式执行该标准)。
5. 科研创新:具备艺术创作、学术研究兴趣与专业创新能力;直系亲属合作的艺术作品、竞赛奖项仅作参考,不计入综测分数。
6. 一票否决情形:违纪处分、必修课正考挂科、外校借读任意一种情况,不得参与推免。
7. 综测依据:综合素质加分统一参照《延安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成果认定细则》执行,学院不再单独制定加分细则。
三、评审方式
1. 全程仅采用材料评审,面试、选拔测试不计入综合成绩。
2. 对存疑艺术作品、论文、竞赛成果可组织公开答辩核验,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签字存档并报备教务处,未通过答辩成果不予计分。
3. 综合考核统一计算公式:
(1)综合考核成绩 =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满分90分)+ 综合素质奖励分(满分10分)。
(2)课程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5×90,不计公共选修课。
(3)综测分计算:(个人各项认定分数累计值÷全院当年最高认定分数累计值)×10,上限10分。
(4)排序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总分降序排序,依据学校下达名额确定院内拟推荐人选。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普通推免名额:学校统一划拨全院总名额,学院按各艺术类专业生源规模分配;无专门跨专业推免名额,取得推免资格后可自主报考校内外相关专业。
2. 专项推免名额:
(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参照本办法执行,条件可适度放宽,以当年专项通知为准。
(2)研究生支教团:由校团委依据本办法单独制定实施细则、分配专项名额。
3. 资格约束:
(1)获得推免资格后出现违纪、无法按期取得学士学位,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资格并追责。
(3)获推免学生不再纳入就业推荐,不予办理报到证、不批准境外留学申请。
五、时间安排
1. 名额下达:学校统一发布年度推免方案并分配名额,学院第一时间通知全体符合条件学生。
2. 材料提交: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填写《鲁迅艺术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同步提交纸质佐证材料与电子版扫描件。
3. 院内核算公示:学院核算综合成绩,确定初选名单,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校内复审: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全套材料上报教务处审核。
5. 全校公示: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全校拟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6. 系统填报:全校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填报。
附件:延安大学+音乐学院+2026年+延安大学鲁迅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x
附件:延安大学+音乐学院+2026年+鲁迅艺术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成果认定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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