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年7月1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学院无固定年度推免总名额,每年由学校统一下达推免指标。
2. 学院结合当年分配名额及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三个本科专业办学规模制定分专业名额分配方案,文件未载明各专业固定名额人数。
二、申请条件
1. 身份限制:仅限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应届本科生;排除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地方定向公费师范生;外校借读生无申报资格。
2. 思想品行:爱国守法、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不合格直接不予推荐;存在违纪、诚信不良记录取消资格。
3. 成绩排名要求:
(1)普通学生:前三学年剔除公选课,2025级起计入大学体育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
(2)残疾且可正常完成研究生学习学生:排名放宽至专业前35%。
(3)前三学年公选课以外课程存在正考不及格科目,丧失推免申报资格。
4. 外语专项要求(学院特有):
(1)英语、日语专业:必须通过专业四级,同等条件专四成绩优异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大学英语四级≥425分。
(3)遇考试停考等不可抗力,外语等级要求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5. 诚信与科研基础:具备学术兴趣与专业创新能力;无考试违纪、作弊、学术剽窃记录;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论文、竞赛奖项仅作参考,不计入综测分数。
6. 否决情形:存在校纪处分、必修课正考挂科、外校借读任一情况,不得申报推免。
7. 综测加分细化:配套完整《综合素质成果认定细则》,对期刊论文、学科竞赛、大创项目、专利、体育赛事、兵役、志愿服务、荣誉奖学金分类分级赋分,同一赛事仅取最高奖项计分,同类成果在校最多认定2次。
三、评审方式
1. 考核形式:仅开展材料评审,面试、选拔性测试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仅对存疑学术成果组织学术委员会答辩核验,答辩仅判定成果有效性,不参与打分,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签字存档备案。
2. 综合成绩权重与计算公式:
(1)综合考核成绩 =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满分90分)+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满分10分)。
(2)课程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5×90,不计公共选修课;2025级起体育成绩纳入课程统计。
(3)综测分计算:(个人各项认定分数累计值÷全院当年最高认定分数累计值)×10,上限10分。
3. 排序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学校下达限额确定院内拟推荐人选。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普通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划拨全院总名额,学院结合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三个本科专业生源规模自主分配;无专门跨专业推免名额,学生取得推免资格后可自主报考本校、外校相关专业。
2. 专项推免名额:
(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参照本办法执行,条件可适度放宽,以当年专项通知为准。
(2)研究生支教团:遵照校团委统一政策执行,由团委单独制定实施细则、分配专项名额。
3. 约束规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直接取消学生推免资格并严肃追责。
五、时间安排
1. 方案制定:收到学校名额指标后,学院制定分专业推免实施方案,经学校核准后发布。
2. 申请提交:第七学期开学初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成果证书及佐证材料。
3. 院内初审公示: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资格与材料,初审结果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有争议成果组织学术答辩鉴定。
4. 院内排序上报: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依据学校限额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
5. 校级复审、全校公示:教务处复核、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拟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6. 资格确认: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推免信息。
附件:延安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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