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0日
一、推免名额
1. 学院无固定年度推免总名额,每年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分配全院推免限额。
2. 学院收到名额后,结合法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中共党史、社会工作5个本科专业生源规模、学科层次分专业分配普通推免名额,文件未载明各专业固定分配人数。
二、申请条件
1. 身份要求:仅限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应届本科生;排除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外校借读生无申报资格。
2. 思想品行:爱国守法、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存在违纪、诚信不良记录直接丧失推荐资格,坚持以德为先。
3. 学业排名:
(1)普通学生:前三学年剔除公共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
(2)残疾且可正常完成研究生学习学生:排名放宽至专业前35%。
(3)前三学年公选课以外课程存在正考不及格科目,不得申请推免。
4. 英语要求:普通专业四级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须通过专业四级;无校内四级降分政策。
5. 科研与诚信:具备科研兴趣、专业创新能力;无考试违纪、作弊、学术剽窃记录;直系亲属合作产出的论文、竞赛奖项仅作参考,不计入综测分数。
6. 否决情形:存在校纪处分、课程正考挂科、外校借读任一情形,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三、评审方式
1. 仅采用材料评审计分,面试、选拔测试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2. 仅对存疑、造假的综测成果组织公开核验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签字存档备案,未通过答辩者不计综测分数。
3.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1)综合考核成绩 =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满分90分)+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满分10分)。
(2)课程绩点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5×90,仅统计公共选修课以外课程。
(3)综合素质评定分计算:(个人各项认定分数累计值÷全院当年最高认定分数累计值)×10,上限10分;计分范围包含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学术论文/作品、校级及以上各类获奖。
4. 排序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学校下达限额确定院内拟推荐人选。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普通校内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划拨全院总名额,学院按5个本科专业生源规模分配,无专门跨专业推免名额;学生取得推免资格后可自主报考本校、外校各相关专业。
2. 专项推免名额:
(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硕师计划):参照本办法执行,条件可适度放宽,以当年专项通知为准。
(2)研究生支教团:由校团委依据本办法单独制定细则,单独分配专项名额。
3. 约束条款:材料造假、徇私舞弊者直接取消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时间安排
1. 申请提交:第七学期开学初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成果佐证材料。
2. 院内初审:学院推免小组完成资格、材料审核并公示初审结果。
3. 成果答辩(按需):对存疑科研成果组织公开核验答辩。
4. 院内公示:确定拟推荐人选后,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校级复审公示:材料上报学校,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全校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6. 系统填报:全校公示无异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学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六、情况说明
1. 本细则为学院独立发布2025年6月修订版,2026年推免选拔工作参考本办法执行。
2. 若当年学院发布更新通知,以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延安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成果认定细则.docx
附件: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政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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