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一、组织与领导
1. 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院纪检委员或特邀监察员,以及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为组员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和咨询申诉等。学院党委负责对推免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负责论证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科研创新成果、参赛获奖等加分指标认定范围、标准等要求,以及审核鉴定学生申报的科研创新成果和参赛获奖材料。
二、名额分配
1. 根据学校统筹安排,我院今年可推荐2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并且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0.5%(四舍五入)确定候补。
2. 学院按专业2026届毕业生人数、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吸引力、国家战略人才需求,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因素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具体如下:
(1)安全工程专业:毕业生人数114人,推荐人数14人,候补人数1人。
(2)消防工程专业:毕业生人数54人,推荐人数7人,候补人数无。
三、基本推荐条件
学生同时具备以下1-6条,可申请推免资格: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含校内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
3.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35%以内。课程成绩及绩点均以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导出的记录为准,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内必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情况,采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学业成绩依据。必选、限选均视为选修课;所有选修课不及格不影响推免资格;必修课首次成绩及格、重修不及格的按及格统计。如学生有相关课程缓考,成绩未出,缓考课程暂不纳入计分范围。
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托福72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高考外语科目为小语种、且大学期间以小语种课程替代英语课程的学生,须达到全国小语种四级水平;日语能力等级测试(JLPT)达到N3及以上等级,等同于全国日语四级水平。
6. 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四、遴选方案
1. 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 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择优推荐。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85%+全面发展成绩×15%。如综合评价成绩相等,依据学业成绩进行排序;若学业成绩也相等,则以全面发展成绩中的科研创新成果分值进行排序;若科研创新成果分值也相同,则以参与计分的课程的百分制成绩与学分计算加权平均后排序(优、良、中、及格分别对应百分制的95、85、75、65)。
(1)学业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25折算为百分制分数。四年制本科使用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绩点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基础。课程成绩及绩点均以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导出的记录为准,使用学生必修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依据(必修课首次成绩及格、重修不及格的按及格统计)。坚决杜绝学业成绩做假、违规修改等问题,杜绝通过刷成绩获取推免生资格的现象。
(2)全面发展成绩加分项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A)、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B)、到国际组织实习(C)、科研创新成果(D)、竞赛获奖(E)等五方面内容,最终得分以审核鉴定结果为准。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加分。所有加分项以及全面发展成绩总分均以百分制表示。全面发展成绩=A×20%+B×5%+C×5%+D×40%+E×30%。
3. 全面发展成绩评分细则:
(1)参军入伍服兵役(A),权重20%:A1三等功、三级表彰及以上,分值100;A2四有优秀士兵,分值70;A3嘉奖,分值50;A4入伍,分值20。须提供部队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退役、立功受奖等证明材料,A1-A4分值互不累计,取最高值计分。
(2)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B),权重5%:具体计分标准详见附件3《关于2026年学校推免工作志愿服务赋分及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3)到国际组织实习(C),权重5%:C1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s://gj.ncss.cn/job.html)推介的国际组织实习并获得实习经历正式认定,分值100;C2完成教育部、省教育厅或其他部委的国际组织实习、培养项目并获得实习经历正式认定,分值80;C3完成在与学校有正式合作关系的国际组织实习并获得实习经历正式认定,分值30。C1-C3分值互不累计,取最高值计分。
(4)科研创新成果(D),权重40%:D1 SCI一区论文,分值100;D2 SCI二区论文,分值60;D3 SCI三区论文,分值40;D4 SCI四区论文,分值20;D5 EI收录期刊论文,分值16;D6 北大核心,分值12。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论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信所分区为准,以正式见刊或录用通知为准;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工业大学,否则不予认定;学生与其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定;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指导老师必须是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学生按相应分值×0.5计分;科研创新成果的审核鉴定由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请人须参加公开答辩,审核鉴定结果须公开公示;D1-D6分值互不累计,取最高值计分。
(5)竞赛获奖(E),权重30%:E1重中之重(A类)最高等次100、次一等次80、次二等次60、次三等次40;E2重点(B类)最高等次80、次一等次60、次二等次40;E3重要(C类)最高等次40、次一等次20、次二等次10;E4一般(D类)最高等次20、次一等次10、次二等次5。竞赛项目以赛事当年教务处发布的《南京工业大学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为准;仅限于全国赛、且荣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纳入计分,其他级别的获奖不予认定;学生单独参赛获奖的,全额计分;参赛学生为2人时,第一成员按相应分值×0.7计分,第二成员按相应分值×0.3计分;参赛学生为3人及以上时,第一成员按相应分值×0.6计分,第二成员按相应分值×0.3计分,第三成员按相应分值×0.1计分,其他成员不予认定;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竞赛获奖的审核鉴定由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请人须参加公开答辩,审核鉴定结果须公开公示;E1-E4分值互不累计,取最高值计分。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1. 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学生于2025年9月3日中午12:00前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纸质版与PDF格式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2. 学生不得同时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类别推免生和普通类别推免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请。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是否满足基本推荐条件,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二)材料审核
1. 学院党委对满足基本推荐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如实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2. 相关部门和组织对综合评价成绩各项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学院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未通过审核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遴选推荐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各部分审核认定意见,根据本细则第四条的遴选方案为各加分项赋分,并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分配的推免名额确定拟推免人员名单、候补名单以及推荐顺序。
(四)院内公示
1. 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审核结果、各加分项的审核认定结果,以及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顺序等。
2. 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报送学院推荐名单与相关材料。
六、其他
1. 学生成果的认定截止时间:除志愿服务中义务献血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之外,其他成果的认定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9月2日,以证书或相关证明的落款时间为准。
2. 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3. 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申请推免学生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与申请推免学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客观公正的,应向学院报备并主动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4. 本实施细则与上级管理部门政策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管理部门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商议、报教务处审定后处理。
5.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普通类别推免生的遴选与推荐。研究生支教团类别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由校团委另行安排。
6. 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师生监督,如对推免工作有疑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学院联系方式:025-83239951,aqxy@njtech.edu.cn。
7. 本实施细则由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 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 关于2026年学校推免工作志愿服务赋分及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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