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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26-09-17 08:15 1293 来源:海文考研

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发布日期:2022年9月8日
一、推荐免试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含校内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
3.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具体办法按照全年级专业总排名计算,即: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课程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35%以内。
5. 英语CET-4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6. 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二、推免总成绩构成
1. 确定推免生选择次序的排序总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综合成绩两部分构成,即“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80%+全面发展综合成绩”。
2.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学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满分为20分。
三、学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 学业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必修课程1的成绩×必修课程1的学分+必修课程2的成绩×必修课程2的学分+…+必修课程m的成绩×必修课程m的学分)/必修课总学分。
四、全面发展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1. 全面发展综合成绩计分由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本科阶段科研成果、本科阶段竞赛获奖五部分组成。
2.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20%,最高可加4分。其中具有服兵役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加1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加4分。
3. 参加志愿服务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10%,最高可加2分。其中获校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的应届毕业生可加0.5分,获省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的应届毕业生可加1分,获国家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的应届毕业生可加2分。
4. 到国际组织实习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10%,最高可加2分。其中到联合国相关组织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可加2分,到其他国际组织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可加1分。
5. 本科阶段科研成果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30%,最高可加6分。
(1)本科阶段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EI、SCI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发明专利。
(2)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可加2分;在E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可加3分;在SC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可加6分;以独立发明人或第一发明人授权的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一件可加4分。
(3)同一篇论文的计分按照发表期刊的最高类别计分,不累积计分。
6. 本科阶段竞赛获奖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30%,最高可加6分,具体加分如下:
(1)国家级A类赛事最高奖次加6分、次一奖次加5分、次二奖次加4分;国家级B类赛事最高奖次加5分、次一奖次加4分、次二奖次加3分;省级A类赛事最高奖次加4分、次一奖次加3分、次二奖次加2分;省级B类赛事最高奖次加3分、次一奖次加2分、次二奖次加1分。
(2)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值、不累加,不同项目可累加。
(3)最高奖次是指特等、金奖或不设特等奖比赛中的一等奖,以下奖次以此类推。
(4)国家A类赛事和B类赛事根据南工校教【2021】34号文件认定。
(5)获奖计分人数最多按五人计,按如下比例计分:排名第1计分比例为1;排名第2计分比例为0.6;排名第3计分比例为0.4;排名第4计分比例为0.47;排名第5计分比例为0.32。若获奖人数为3人,排名第1计分比例为1、排名第2计分比例为0.6、排名第3计分比例为0.4;若获奖人数为4人,排名第1计分比例为1、排名第2计分比例为0.6、排名第3计分比例为0.4、排名第4计分比例为0.47;若获奖人数为5人,排名第1计分比例为1、排名第2计分比例为0.6、排名第3计分比例为0.4、排名第4计分比例为0.47、排名第5计分比例为0.32。若获奖人数为2人,排名第1计分比例为1、排名第2计分比例为0.6。
(6)科研竞赛获奖项目中完成人贡献度相同的,加分采用平均计算方式。
7. 全面发展综合成绩中各项认定的获得时间必须为本科生在读期间所取得的,最迟获得时间不超过2022年9月8日。
8.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2.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3.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信息公开及投诉
1. 9月12日学院公示初选名单。
2. 师生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反映。
3. 学院电话:58139360,Email:jxxyyjs@njtech.edu.cn。
4. 校研究生院电话:58139194,Email:yzb@njtech.edu.cn。
5. 校纪委举报电话:58139069,Email:jubao@njtech.edu.cn。
七、其他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相关推免细则和办法作废。
2.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3. 本办法由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26年+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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