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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制药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6-09-17 08:14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沈阳药科大学制药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8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学院推免名额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进行统筹分配。
2. 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沈阳药科大学2026届推免指标共263人。
3. 各专业具体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其中制药工程学院相关招生专业包括:化学(0703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生物与医药(086000)、药物化学(100701)、制药工程(1007Z1)、药学(105500)等。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资格条件:
(1)全院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3)平均学分绩3.0以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本科毕业无就业或赴境外留学计划。
2. 课程成绩统计规定:
(1)统计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有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
(2)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统计的课程:军事课、形势与政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业就业指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等;
(3)CET6成绩单列;
(4)创新学分纳入平均学分绩统计,最多计入15分;
(5)按平均学分绩高低排队,保留三位小数。
3. 同分排序规则:
(1)平均学分绩相同,比较小分制平均学分绩(例:80-89对应3.0-3.9),高者优先;
(2)小分制平均学分绩相同,比较CET6成绩,高者优先;
(3)CET6成绩仍相同,学院组织加试,择优推荐。
4. 不得参加推免的情形:
(1)前三学年必修课出现一门及以上不及格;
(2)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3)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4)本人不自愿。
5. 专项政策:
(1)应征入伍退役后回校就读的学生,符合基本条件,综合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可破格申请,名额单列(占学院推免总名额)。
三、评审方式
1. 学院推免工作不组织推免复试,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2. 通过资格审核后,学院另行组织推免考核(针对已通过预推免资格审核的学生),考核形式及内容如下:
(1)英文自我介绍,时长3-5分钟,权重30%;
(2)PPT中文介绍科研经历及对科研工作的认识,时长5分钟,权重40%;
(3)现场回答评委提问,时长10分钟,权重30%。
3. 考核总分100分,线上进行。
4. 9月18日由学科统一组织一次复试;之后报名的考生由报名导师单独组织面试。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普通推免名额: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统筹分配。
2. 专项名额: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名额单列(占学院推免总名额)。
3. 各专业具体推免名额详见学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五、时间安排
1. 9月1日10:00前,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附件3、4、5)。
2. 9月1日,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确定推免资格并公示。
3. 9月3日,学院将最终推荐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
4. 9月18日13:00,学院统一组织推免考核(线上)。
六、情况说明
1. 关于学院推免名额:学院通知文件中未明确各专业的具体推免名额数字,仅说明"学院将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建议关注学院后续公示或咨询学院办公室。
2. 关于推免考核:学院推免资格评定不组织推免复试,以学业综合成绩为遴选基础;通过预推免资格审核后,另行组织推免考核(含英文自我介绍、科研PPT介绍、现场问答)。
3. 关于创新学分:"创新学分"纳入免试推荐研究生中最多15分,超出的学分不计入,具体认定标准以《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4. 关于材料提交:需提交《沈阳药科大学免试推荐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学习成绩单(附件4)、保研承诺书(附件5)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命名规则:
(1)附件3:身份证号_姓名_申请表;
(2)附件4:身份证号_姓名;
(3)附件5:身份证号_姓名_承诺书;
(4)文件夹:排名X_姓名。
5. 关于取消资格:已被确定为推免生者,若毕业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1)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出现一门及以上不及格;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及以上成绩;
(4)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 联系方式:
(1)学院办公室林老师,电话:43520200,QQ:735843953;
(2)推免考核咨询QQ群:1060610232;
(3)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4-43520237。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制药工程学院+2026年+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沈阳药科大学+制药工程学院+2026年+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docx
附件:
沈阳药科大学+制药工程学院+2026年+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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