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计算机科学学院细则)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一、推免名额
1. 文档未披露学院整体推免名额总数、普通/专项推免具体人数。
2. 名额分配规则:依据学校下达总名额拆分至各专业,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3. 分专业按推免名额120%划定候选名单,其中100%为正式拟推免人员,剩余20%为候补递补人员。
二、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1. 身份基础:长江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定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报考限制遵照校级统一管理办法执行。
2. GPA要求:无学院单独划定最低绩点分数线,学业成绩以必修课首次加权平均成绩核算,依靠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名竞争名额,执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3. 课程要求:不及格、重修课程限制标准遵循校级文件,学院无单独补充条款。
4. 英语要求:未设置四六级硬性达标分数线;同分排序将四级成绩作为关键排序依据。
5. 其他硬性/加分条件:
(1)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可申报奖励加分,相关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小组出具签字存档审核意见;无加分材料学生无需答辩。
(2)全部奖励、成果佐证材料需提交原件加复印件核验。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
(1)时间节点:报名截止2025年9月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9月9日前完成全部材料上交。
(2)材料清单:推免申请表、经审定的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特殊学术专长需额外提交《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登记表》。
(3)提交地点:学院教学办203室。
(4)配套要求:报名学生加入推免QQ群(群号622733211),进群备注班级、姓名。
2. 学院初审:
(1)9月10日前组织持有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开展答辩,核验加分材料并留存审核记录;无加分项学生免答辩。
(2)9月11日前制定分专业名额分配方案,上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官网公示。
(3)核算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
(4)9月12日至13日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时长2天,无异议后名单报送本科生院。
3. 学校复审:
(1)拟推免名单公示时段:9月14日至9月16日,公示周期3天。
(2)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学生可书面申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复议后反馈结果。
(3)咨询渠道:教学办0716-8060922、邮箱176038496@qq.com;纪检监督0716-8060412、邮箱13937375308@qq.com。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推免名单报送学校本科生院。
4. 最终确定名单:
(1)两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免名单。
(2)审核、公示阶段学生放弃或资格不符,同专业候补人员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总分构成:综合成绩等于学业成绩加奖励加分,无固定百分比权重划分。
2. 学业成绩计算:仅核算学生必修课首次加权平均成绩。
3. 综合素质加分:学科竞赛、科研论文、专利、特殊学术专长纳入奖励分,加分细则参照校级文件,成果需答辩核验后方可计分。
4. 排名规则:
(1)各专业独立分开排名。
(2)全体学生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同分排序优先级:综合成绩相同、学业成绩、英语四级成绩、《高等数学B》平均成绩。
(4)按专业名额120%划定候选名单,设置20%候补人员用于递补。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不得跨专业推免:文件未禁止跨专业攻读研究生,仅允许学生在本专业内排名竞争本院推免名额。
2. 违纪处分限制:未单独列明违纪处分直接取消资格条款;申请过程弄虚作假、失信者,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3. 已获推免资格放弃的处理:审核、公示期间学生主动放弃或资格不合格,由同专业候补学生按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 政策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学校、教育部最新通知执行,方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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