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2026年推免生综合评价成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一、评价体系概述
1. 综合评价分为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两部分。
2. 思想品德评价(定性):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实行一票否决。
3. 综合表现评价(定量):满分100分,由三部分构成: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85分,创新能力评价10分,发展素养评价5分。
4. 单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创新能力评价(满分10分)
1. 发表论文:T类/A类论文最高10分/篇;B类最高8分/篇;C类最高5分/篇;普通期刊最高0.5分/篇;高水平学术会议论文最高0.3分/篇。论文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见刊(不含线上发表)。普通期刊和高水平学术会议论文须经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2. 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最高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最高3分/项;外观设计专利最高1分/项;软件著作权最高0.5分/项。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须于8月31日前取得证书。
3. 参与学生竞赛:T1类(互联网+国赛、大挑国赛、小挑国赛)最高10分/项;T2类最高7分/项;广东省赛(互联网+/大挑/小挑)最高4分/项;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最高5分/项;十大学科竞赛最高3分/项。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按最高奖项加分一次。
4. 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大创/攀登计划重点项目最高1.5分/项(主持);省级1.2分/项;校级0.8分/项。已结题按100%计分,未结题但通过中期检查按50%计分。
三、发展素养评价(满分5分)
1. 社会服务(上限0.5分):国际/国家级公益服务项目0.5分/项,省部级0.3分/项;须省级及以上政府机关、党团组织证明。
2. 学生工作(上限1分):校/院团委学生会正副职1分/项,正副部长级0.7分/项,干事0.2分/项;教官团、级长、班长、团支书等0.6-0.8分/项。第一职务100%加分,第二职务50%加分。
3. 德体美劳获奖(上限1.5分):国际/国家级表彰/奖项1.5分/项,省部级1分/项;一等奖100%、二等奖80%、三等奖60%加分。
4. i志愿时长≥100小时(上限0.5分):认定区间为入学至推免当年8月31日。
5. 国际组织实习(上限0.5分):须学校相关部门推荐或组织,顺利完成任务。
6. 境外学习交流(上限0.5分):顺利完成全部任务并考核合格。
7. 外语水平(上限0.5分):CET6≥525/雅思≥6.5/托福≥95等为0.5分;CET6≥425/雅思≥5.5等为0.25分。仅按最高成绩加一次。
8. 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上限2分):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前完成服役任务。
9. 国家奖学金(上限0.5分):0.5分/次。
四、适用专业
1. 人文与法学学院各本科专业(法学、中文、历史学等,具体以学院当年推免通知为准)。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证明材料截止日期:推免当年8月31日。
2. 论文须已见刊(不含线上发表),知识产权须已取得证书。
3. 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立项/获奖,仅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4. 各类校级学科竞赛及非官方组织竞赛不予加分(或需经学院专家组审核认定)。
5. 所有计分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 未达到CET4(或相应外语水平)要求者不具推免资格(注:该条为院级推免基本条件之一,依据学校推免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
1. 文件名称:《人文与法学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综合评价成绩实施细则.xls》
2. 发布单位: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1218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