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参考2025年版)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3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园艺学院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学院层面不预设固定名额。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数量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指标具体分配办法。具体名额及专业分配需等待学校当年下达指标后方可确定。
二、申请条件
学院推免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学业要求(必须同时满足)
(1)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0。
(2)GPA排名位于同届同专业前50%(含50%)之内。
(3)按教学计划修完应修课程,无处于缓考状态课程,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或托福不低于80分;英语/日语类专业须通过相应专业四级考试。
三、评审方式
1. 推免生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满分100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
2. 评价模块及分值:
(1)思想品德:定性评价,一票否决,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学业成绩:85分。学业成绩折算分 =(个人绩点 / 专业最高绩点)× 100 × 85%。专业最高绩点按园艺丁颖班、园艺、设施、茶学分别单独计算。
(3)创新能力:10分(上限),含学术论文、学生竞赛、知识产权三类。
(4)发展素养:5分(上限),含学生工作、志愿服务、奖励荣誉、国际交流、外语水平、服兵役。
3. 排序规则: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
四、创新能力加分细则(总分上限10分)
1. 学术论文(须与专业相关,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首要通讯作者为华农老师,推免当年8月31日前刊出或收录):
(1)T1类: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4分,第三作者2分。
(2)T2类: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2.5分,第三作者1.25分。
(3)A类: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2分。
(4)B类: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5分。
(5)C类: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6)普通期刊:第一作者1分(限一篇)。
2. 学生竞赛(须与专业相关):
(1)“挑战杯”全国赛、中国“互联网+”大赛:金奖/特等/一等8分,银奖/二等7分,铜奖/三等6分。
(2)其他T1/T2类竞赛:7/6/5分(按奖项等级递减)。
(3)“挑战杯”、“互联网+”广东省赛等A类:6/5/4分。
(4)B类学科竞赛:4/3/2分。
(5)“丁颖杯”等C类:2/1/0.5分。
(6)团队参赛:负责人按满分,其他成员按一半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累计。
3.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攀登计划:主持人4分,参与(排第2、3)2分,参与(排第4及之后)1分。
(2)大创国家级:主持人3分,参与(排第2、3)1.5分,参与(排第4及之后)0.75分。
(3)大创省级:主持人2分,参与(排第2、3)1分,参与(排第4及之后)0.5分。
(4)大创校级:主持人1分,参与(排第2、3)0.5分,参与(排第4及之后)0.25分。
(5)在研项目加1/3分,通过中期考核加2/3分,结题加全分。
4. 知识产权(须与专业相关):
(1)发明专利已授权:排名第1为4分,排名第2为2分,排名第3为1分。
(2)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排名第1为2分,排名第2为1分,排名第3为0.5分。
(3)新品种审定:排名第1为4分,排名第2为2分,排名第3为1分。
五、发展素养加分细则(总分上限5分)
1. 学生工作(上限1.5分):省学联主席团成员1.5分;校/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1分;部门负责人、党支部副书记、助班、团支书、班长等0.75分;干事等0.5分。任职需满一学年,最多计两个职务。
2. 志愿服务:i志愿时入学以来累计达120小时以上,加0.5分。
3. 奖励荣誉(上限1分):国家级1分,省部级0.8分,市/校级0.5分,院级0.2分。团队获奖队长按满分,队员减半。
4. 国际交流(上限0.5分):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或境外学习交流(学校/学院推荐项目),加0.5分。
5. 外语水平(上限1分):六级425-524分/托福72-94/雅思5.5-6.4/GRE280-299加0.5分;六级525分以上/托福95分以上/雅思6.5以上/GRE300以上加1分。
6. 服兵役:完成服役的退役复学学生,加2分。
六、推免名额分配
1. 普通推免名额:学校根据学科专业水平、“双一流”建设、升学率等因素分配至学院,学院再制定具体分配办法。
2. 研究生支教团: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实施,指标根据上级下达情况确定,不占用学院普通推免名额。
3. 退役士兵专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本科生,全部课程合格且符合报名条件,经学校审批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指标由学校统筹。
4. 各专业具体名额:需待学校当年下达推免指标后,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公布。
七、时间安排
该细则未明确具体日期,按程序推定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1. 学生申请: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公布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 学院审核与综合评价:含思想品德考核、资格审核、综合评价(材料评审),按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正式名单按指标确定,候补名单按0.2倍指标确定并排序)。
3. 院内公示:拟推荐结果在院内公示3天。
4. 报送学校审定与公示:学院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统一公示最终名单。
5. 具体申请截止日期、答辩/面试日期需以学院当年发布的最新工作通知为准。
八、情况说明
1. 本细则为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园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依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制定。
2. 本细则适用于2026届本科毕业生(即2026年推免工作),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
3. 本细则最终由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负责解释。
4. 跨专业推免:本细则未专门提及跨专业名额,以学校总体办法为准。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6年+园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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