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院实施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推免生工作监督机制、申诉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 推免指标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不搞平均主义。
3. 坚持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原则。学院建立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4. 坚持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
5. 学院建立推荐免试综合考评机制,考评要素主要包括思想品行、学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英语能力、身体素质等。
二、组织与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荐组织和综合评价等工作。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副院长;成员:教师(含班导师)代表、学生工作办公室代表、教学工作办公室代表等。
2.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学术专长相关材料。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学院推免生应当是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学生(不含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和辅修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等的学生)。
2.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3. 身心健康,国家体质测试达标,学校体育测试合格。
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二)学业条件
1. 勤奋学习,基础扎实,完成大学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平均学分绩点3.0(含)以上。
2. 专业学习排名前20%(或专业综合排名前20%)。
3. 课程首次成绩无不及格(正常办理缓考情况除外)。
4. 国家大学生英语(或者俄语、日语等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推免方案
1. 由学院统一计算出学生的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按可推荐名额比例,从申请推免生中初步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和候补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
2. 计算公式:总成绩 = 学习成绩B × 95% + 学术专长成绩D × 5%。
3. 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截止2025年9月5日18时),同一专业的课程应具有统一性;学习成绩和学术专长成绩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和学术专长成绩赋值细则》。
4. 全部学生先在本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指标内进行推荐,然后电气拔尖创新人才班学生按照总成绩在电气拔尖创新人才班指标内进行推荐。若该专业学生均不符合推免条件,则该专业推免指标在全院所有专业学生按照总成绩进行推荐。
五、推免程序
1. 学院依照本实施细则向本院全体学生公布,并报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
2. 学生自愿报名,本人填写并提交《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支教专项计划的学生,需依照“支教专项计划”相关通知及文件要求向学校团委申请),并在教务系统推免研究生模块完成线上资格报名。
3.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评议。
4. 根据学院综合评定排名,确定推荐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
5. 教务处审核名单。
6.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填报。
7. 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推免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2份。
2. 加盖教务处和所在学院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2份。
3. 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4. 学籍学历信息表2份(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5. 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6. 学生所有材料限2025年9月5日18点前提交,逾期概不接收(报名截止时间);材料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禁止精装装订。
七、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我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申请回避。
2. 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我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报备。
3.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必须主动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报备。
八、拟推免学生指标数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数,确定出学院各专业拟推免人数,具体见表1。
表1 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拟推免学生人数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拟推免人数10人
2. 自动化:拟推免人数4人
3.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拟推免人数1人
4. 电气拔尖创新人才班:拟推免人数1人
合计:16人
补充说明:学校下达学院3个增量指标,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分配2个增量指标,电气拔尖创新人才班分配1个增量指标。
九、附则
1.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电气工程学院。
2. 附件1:《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和学术专长成绩赋值细则》
3. 附件2:《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4. 附件3:《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附件1: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和学术专长成绩赋值细则
一、学习成绩B赋值计算方法
1. 按照三年总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为百分制成绩分数A。注:学分绩点按照首次考试成绩。
2. 按换算后的百分制成绩分数A从高到低排名,第i名学生的学习成绩Bi赋值为:Bi = Ai / Amax × 100分。其中Ai为第i名学生的百分制成绩分数A;Amax为专业第一名学生的百分制成绩分数A。
二、学术专长成绩D赋值计算方法
(一)按学术专长原始分数C从高到低排名,第i名学生的学术专长成绩Di赋值为:Di = Ci / Cmax × 100分。其中Ci为第i名学生的学术专长原始分数C;Cmax为专业第一名学生的学术专长原始分数C。
(二)学术专长成绩原始分数C计算依据
1. 论文计分办法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或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成果需提供教育部认可检索机构的检索报告,分区按照论文发表当年计。
(1)SCI收录中科院一区:80分/项
(2)SCI收录中科院二区:50分/项
(3)SCI收录中科院三区:30分/项
(4)SCI收录中科院四区:20分/项
(5)EI中文期刊论文:35分/项
(6)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0分/项
(7)EI英文期刊论文:15分/项
2. 科研竞赛、创新创业类项目计分办法
科研竞赛、创新创业类项目排名计分系数(仅统计前5名,排名从项目主持人算起):
(1)有效署名总数1人:第一作者权重1.00
(2)有效署名总数2人:第一作者权重0.85,第二作者权重0.40
(3)有效署名总数3人:第一作者权重0.80,第二作者权重0.35,第三作者权重0.15
(4)有效署名总数4人:第一作者权重0.75,第二作者权重0.30,第三作者权重0.14,第四作者权重0.10
(5)有效署名总数5人:第一作者权重0.70,第二作者权重0.28,第三作者权重0.13,第四作者权重0.08,第五作者权重0.05
(1)竞赛计分标准
《2024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清单内竞赛,国家级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6分、四等奖计4分。
中国国际“互联网+”、“挑战杯”主赛道、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60分、三等奖计120分、四等奖计100分。
(2)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计分
项目结项验收优秀计40分、良好计30分、合格计20分。
注:所有成果以官方证书、公示文件为准;学生与直系亲属、高职称人员合作成果仅作同等条件优先参考,不计入原始分。
三、有关说明
1. 成果由学生个人申报,学生须确保所申报成果真实有效并符合学术规范。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免试资格。
2. 免试研究生成果加分以本次申报为准,并以收到学生申报所需材料原件纸质版+电子版为依据,缺一不可。
3. 本办法仅适用于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电气工程学院。
附件2 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李忠洋
副组长:刘新宇
纪检:李松
成员:李忠洋、范功伟、刘新宇、张晋华、顾波、白磊、黄慧、时运佳、焦佳伟
秘书:郭香静
附件3 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忠洋
副组长:刘新宇
纪检:李松
成员:李忠洋、刘新宇、张晋华、顾波、黄慧、谭联、陈露露
秘书:白磊
关于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增量指标分配的说明
学校下达至我院3个推免生增量指标。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生源质量持续走高,高考录取分数线稳居前列,给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分配2个增量指标。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生源结构,选拔更多具有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学生继续深造,给“电气拔尖创新班”分配1个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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