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党发〔2021〕63号)和南开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推免工作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质量为准绳,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科学遴选、公开公正、严谨严格,切实保证学生权
附件:南开大学+文学院+2026年+2022年8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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