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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7 07:53 1221 来源:海文考研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一、制定依据与推免原则
1. 制定依据: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苏大教〔2025〕50号)和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5〕1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2. 推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综合考核、择优选拔录取的原则,激励学生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德法兼修、扎根专业、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王健法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程雪阳(院长、组长)、方新军(书记、组长)、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瞿郑龙(副组长)、研究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庄绪龙(副组长)、学生工作负责人、纪检委员朱春霞(副组长)、鲍小娟(副院长)、李俊锋(挂职院长助理)、专家教授代表张鹏教授、刘铁光教授、石肖雪副教授(组员)、教务秘书李雪及辅导员单杰、吴凯等共13人组成。
2. 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有关争议问题的解决,实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教务秘书兼任工作秘书,负责推免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推免条件
1. 适用对象:我院2026届预毕业本科生,须属于学校教务处教字〔2025〕179号通知规定的申请对象,并符合苏大教〔2025〕50号文件第七条的推免申请条件。
2. 品行要求细化: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考试作弊等学术不端记录。
3. 申请次数要求:每位同学只能申请推免一次。
4. 学分修读要求细化:在满足总学分四分之三及以上的基础上,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学生需修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确定前6学期建议修读的全部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因学校课程安排等造成的客观原因除外。第六学期的必修课程不得申请缓考;但获得国内学科评估A类高校法学院推免夏令营资格通知的,可以申请缓考,须在第6学期结束前完成缓考申请。
5. 成绩要求:2022级申请推免学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3.7及以上,其他课程成绩合格。课程学分绩点(GPA)的计算均以首次考试成绩为依据,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综合评价方案
1.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
2. 发展素质成绩按五项计算总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满分20分)、参加志愿服务(满分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满分10分)、科研成果(满分30分)、竞赛获奖(满分30分)。
3. 发展素质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发展素质成绩计分规则》。
五、成绩相同的遴选办法
1. 综合评价成绩相同者,以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小数点后两位的成绩排序录取。
2. 若GPA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排序仍相同,计入GPA的课程中无重修记录者优先录取;若均有重修记录,则重修记录较少者优先录取。
六、名额分配
1. 学校分配到我院的2026届推免指标共31个。
2. 按专业分配:法学专业26个、知识产权专业5个。
七、推免程序
1. 学院动员:学校发布推免工作方案之日起,在2026届预毕业本科生中广泛动员,开展政策宣讲。
2. 学生申请:9月3日(周三)上午10:00至9月9日(周二)上午10:00,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申请提交后不可再修改或撤销,“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即为完成推免报名。9月11日起可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3. 申请资格审核:学院教务秘书于9月10日(周三)下午16:00前完成全部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4. 材料审核鉴定:9月4日(周四)至9月7日(周日)前,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并打分,必要时可组织答辩。
5. 综合评价及遴选:学院于学生申请期间收集发展素质证明及承诺书材料,于9月10日前完成发展素质项审核及赋分。9月11日起,整理汇总学业成绩、发展素质成绩结果,根据已公布的推免指标分配方案生成综合评价最终结果,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可再报送1至2名候补人员(内部排序)。初选及候补名单须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决定,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6. 初选名单报送及公示:9月12日(周五)中午12:00前,学院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和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做好候补顺序标注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处”完成报送。初选名单自上报之日起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相应时长并做出说明。9月19日前,学校完成推免初选名单审定,在校内通知中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信息。
八、回避和报备制度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申请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应主动向子女所在学院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2. 需回避和报备的工作人员、主动报备声明的相关学生,应于9月4日前填写《苏州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及报备统计表》并报送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秘书李老师,学院审核后报送纸质盖章文本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诚信要求
1.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打印《苏州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后,拍照上传申请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并提交原件给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
2. 学院严格对学业课程及成绩、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等各项内容进行审核鉴定,严禁造假、抄袭、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3.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十、申诉渠道
1. 推免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署真实姓名,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秘书李老师(联系电话:0512-65227079,电子邮箱:xueli7733@suda.edu.cn)。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在1至3日内书面答复具体意见。若申诉者仍不服,可向学校教务处实名申诉(联系电话:0512-67163652,电子邮箱:xlhu@suda.edu.cn)。
十一、未尽事宜与解释
1.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附件:发展素质成绩计分规则
1. 参军入伍服兵役:完成两年服兵役任务的,记20分。
2. 参加志愿服务:本单项最高10分,以前三年有组织地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加分规则:0≤时长<36小时记2分;36≤时长<72小时记4分;72≤时长<108小时记6分;108≤时长<144小时记7分;144≤时长<180小时记8分;180≤时长<216小时记9分;时长≥216小时记10分。时长非整数四舍五入计算,各年分值以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部每年经公示后汇总核准数据为准。
3. 到国际组织实习:(1)经学校和学院同意,有组织地到国际组织实习1个月以上记5分,3个月以上记10分。只有到学校教学部所提供的国家人社部所确定的国际组织实习,并有国际组织的官方证明,才能正式认定。(2)本单项累计最高10分。
4. 科研成果:(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纳入计分体系。核心期刊以《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论文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3号)》为准,一类刊物计30分、二类刊物计25分、三类刊物计15分、其他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扩展版计10分;其他期刊、辑刊或公开出版物概不计分。(2)学生在本科阶段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并通过中期考核的计分规则:国家级项目主持人计8分、课题组其他成员计5分;省级项目主持人计5分、课题组其他成员计3分。没有通过中期考核的不计分;通过中期考核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按分值110%计分,如通过中期考核优秀但未按学校规定结项时间顺利结项的不适用本项;结项成果为优秀的按分值130%计分;䇹政学者科研项目视为省级科研项目;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认定以立项证书为准。(3)科研成果最终分值由科研论文和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两个类别分别计分并加总计算得出,最高不超过30分。(4)如发表多篇科研论文或主持多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只统计计分最高的一篇或一项,不累计加分。
5. 竞赛获奖:学生在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纳入计分体系。(1)国内外权威学科竞赛指“三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原“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除“三大赛”外的学校认定的教育部榜单赛事(教育部认可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和省级榜单赛事(“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以及本计分规则明确列举的学科专业公认权威赛事(具体包括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中文赛和英文赛)、“学宪法讲宪法”省级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包括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2)上述竞赛均指决赛,其他竞赛一概不再认定。


附件:苏州大学+法学院+2026年+王健法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9月2日)+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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