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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

2026-09-17 07:49 1323 来源:海文考研

河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组长:张会勇、刘国兵;成员:张世昌、邵毅贞、刘展、赵月。
2.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综合素质分中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项目的评分细则制定、内容审核鉴定和分值认定等工作。组长:张会勇、刘国兵;成员:袁志良、许君、刘新育、王潇然、刘娜、刘展、邵毅贞。
二、遴选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辅修双学士学位)。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3. 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
4.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62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三、综合成绩评定
1.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95%+综合素质分(B)×5%。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
2. 学习成绩(A)为前三学年所有修读课程的学习成绩(辅修专业课程除外),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公式为A=平均学分绩点×10+50。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3. 综合素质分(B)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五项,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2)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最高10分。参照中国志愿服务网(http://chinavolunteer.mca.gov.cn)认定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分级认定,每满100小时得1分,最高得10分。认定时长仅限于本科阶段,需提供中国志愿服务网服务记录证明和服务明细。
(3)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科研成果项目,最高30分。实行代表作评价,仅限本科阶段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论文不累加,按单篇最高分计算。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分区一区期刊加30分,二区期刊加20分,三区期刊加10分,四区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加5分。
(5)竞赛获奖项目,最高40分。仅限于作为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三项国内权威竞赛,获国赛三等奖或铜奖以上奖励。获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的第1/2/3名分别加40/35/30分;获二等奖(或银奖)的第1/2/3名分别加30/25/20分;获三等奖(或铜奖)的第1/2/3名分别加20/15/10分。
4. 其他规定:
(1)学生在某一类别(科研成果类、竞赛获奖类)有多项得分时,只取该项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2)申请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加分的,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审核鉴定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分,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名额分配
1. 学院总名额按照校教务处分配的名额执行,各专业名额按本专业学生数比例计算后分配。
2. 学院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组织实施
1. 遴选程序和时间严格按照教务处公示的时间节点进行。凡没有按时完成各个申报环节的学生,一律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2.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分配名额等额确定推免初选名单。推免初选名单及综合素质分获得的详细内容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以上。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申诉程序
1.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诉申请,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和详细理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并将申诉处理决定反馈给学生。
2. 学生对学院申诉处理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根据调查情况全面复核各工作环节,形成申诉处理决定反馈给学生。
七、纪律要求
取得推免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录取单位:
1. 有弄虚作假、虚报获奖、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2. 受到违法处理或违纪处分者;
3. 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 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
八、附则
1.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问题,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2023年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方案》同时废止。
河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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