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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6-09-17 07:46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贵州民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一、总则
1.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学校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3.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注重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遴选指标,选拔综合素质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校教学委员会委员代表和教师代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指导各学院开展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 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学科门类分组,每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赛事相关单位负责人等5人以上成员组成,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核鉴定。
3.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和教师代表等。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推免条件
1. 适用对象: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4. 勤奋学习,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学年(五年制为前4学年)学分要求,学业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思维逻辑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
5. 外语成绩要求:非英语类、非日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日语考试(CJT4或CJT6)成绩达60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学生TEM4成绩合格,日语类专业学生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N1)成绩合格。
6. 综合成绩计算: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构成,总分100分。学业成绩为学分加权平均分,特殊学术专长总成绩不超过5分,主要包含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具体认定标准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在推免工作启动前予以公示。
7. 评价过程中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四、工作程序
1. 名额分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推免生名额,根据专业建设成效和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实际,以各学院应届本科在校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推免生名额。
2. 信息公开:学校官网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
3. 学院审核: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及分配名额,组织本学院推免工作,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资格和学业成绩等材料审核。
4. 专家审核: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核鉴定。如有争议,组织答辩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及成员均需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须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5. 名单审定与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免材料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学校官网专栏公示,公示期7天,未经公示,推荐资格无效。
五、监督管理
1.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 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学校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保证学生反映问题及申诉渠道畅通。
3.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责任的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免名额;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4.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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