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本细则未写明学院总推免名额及各专业分配名额,学院依据学校每年下达名额,参照校级推免办法相关条款统筹分配。
二、申请条件
1. 专业排名要求:修完前5学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取得学分,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为本专业同年级前15%(含15%,人数向下取整)。
2. 课程成绩要求:前5学期无补考、重新学习记录;所有课程按首次考试成绩计算;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计入学业成绩测算范围。
3. 外语成绩要求(前5学期取得,两年有效):大学英语四级≥425分;雅思≥5.5分或新托福≥70分;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 N2合格证书,满足其一即可。
4. 申请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推免当年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5. 思想品德与身体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剽窃记录;无违法记录;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过以下处分且推免启动前解除方可申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体检标准。
6. 校际交流成绩认定:国(境)内外交流学生,交流课程成绩在推免启动前完成学分转换纳入排名,未完成转换不予纳入。
7. 成果认定规则:竞赛分为A、B两类;成果、论文、专利等认定材料日期须在推免当年7月31日前(以当年学校通知微调为准);论文仅限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专业相关论文;奖状主办单位以证书落款为准;全国/省大运会金银铜牌对应同级赛事一二三等奖。
8. 综合素质加分:全面发展测评包含学业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学生工作、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详细加分细则详见附件1,所有加分材料可追溯存档。
三、评审方式
1. 不组织笔试、面试,仅采用量化综合评价。
2. 评分权重:学业成绩占80%,全面发展测评成绩占20%。
3.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评价成绩 = 学业成绩(被推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 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100×80% + 全面发展测评成绩(百分制)×20%。
4. 同分排序规则:综合成绩同分优先比较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仍相同,优先比较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
5. 评审流程:学生按时提交书面申请与证明材料→学院审核资格、核算成绩排名→按名额1.2倍拟定初选及备选名单→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院内公示→上报学校。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细则未明确划分普通推免、专项推免、跨专业名额;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基数的1.2倍拟定拟推荐名单、备选名单。
五、时间安排
1. 细则发布日期2025年9月1日;公示期不少于3日;无明确申请截止、评审、名单确定具体日期;逾期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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