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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6-09-17 07:44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3日
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1. 本细则依据海大教字〔2021〕9号校级推免修订文件制定,发文单位为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2. 适用于本院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 推免类别包含普通、研究生支教团、在校辅导员、国防科工补偿计划四类,申请准入标准遵照校级文件执行。
二、组织与遴选机制
1. 学院设立多层级推免工作组,落实集体决策。
2. 学院不设置推免选拔笔试、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加分规则
1. 综合成绩以大三前加权学业均分作为基础。
2. 专项加分包括:参军服役加10分,科创论文竞赛最高加8分,社会突出贡献类加分最高5分。
3. 所有加分项目不可重复叠加,累计加分上限10分。
4. 统一学分绩核算规则,划定课程计算范围、通识学分上限、重修取初修成绩、修满80%培养学分等硬性要求。
5. 规范多级制、五级制、二级制课程分数换算标准。
四、选拔流程与时间节点
1. 班级测算学业排名并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
2.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书面申请。
3. 学院依据校拨总名额划分各专业指标。
4. 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参照校级流程执行。
5. 全文未载明每年固定申报、答辩、材料报送精确时间节点。
五、监督与违规处理
1. 遴选全程公开透明。
2. 存在成果造假、材料虚报者取消推免资格。
3. 未尽事宜统一参照学校推免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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