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2025级本科生适用)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一、推免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 加强综合考核,考查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同时考核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3. 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注重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推荐指标。
二、各专业推免名额的分配
1. 学院按照各专业当年毕业生人数、上年度学生申请-审核推荐免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2. 学院将具体推荐名额下达至各专业。若各专业符合学院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数少于学院分配的推荐名额,多出的名额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三、推免申请条件
1. 品学兼优,无学业预警,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符合当年国家和学校申请-审核推免资格政策及学院的推荐标准。
3. 学业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要求:无不及格课程;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且平均成绩优良(70分及以上)。
(2)专业必修课要求:无不及格课程;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5个学期专业必修课程学分。若因国际交流等原因影响专业必修课学习,可由学生提出申请,经专业审核后再考虑推荐。
四、申请-审核免试研究生推荐
1. 各专业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申请-审核推免资格工作小组,对学生的成绩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等情况,完成推荐工作。
2. 主要考虑学业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成绩。若申请推免资格人数大于可推荐名额,按综合平均成绩计算排序,择优推荐。综合平均成绩由纳入统计范围的课程成绩经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出,仅用于审核推免资格场合必要时的排序,学生学业表现仍以整个成绩单完整呈现。
(1)学业成绩指本科阶段专业核心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在内的(至少)60学分课程成绩情况,即截至申请推免当年春季学期结束所修读本科专业课程情况(以学生成绩总表为准),具体参与排序课程及学分数由各专业划定。
(2)课程成绩为等级制的,按以下转换表换算:A+对应90,A对应90,A-对应87,B+对应83,B对应79,B-对应76,C+对应73,C对应70,C-对应66,D+对应63,D对应60。
(3)课程实际成绩记录为P的,该课程不纳入推免总成绩计算。
3. 入伍服兵役学生相关政策参照上级部门政策执行。
五、附则
1.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政策或工作要求,本办法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3. 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务办负责解释。
六、其他说明
1. 其他年级学生、校友的成绩单业务不受本次调整影响,照常办理。
2. 校级规则汇总:校级通知中没有出现实质量化标准,院级和校级对比以院级的量化标准为工作标准。
附件: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2025级本科生适用).pdf
附件: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草案).docx
附件: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2025级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评价办法(暂行)+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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