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系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认定的学业评价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30日
一、学业评价基本原则
1. 本办法自2025级本科生开始适用,适用于历史学系本科生获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学业评价。
2. 符合《北京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中的相关规定。
3. 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应完成《北京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培养方案》的要求,即修完全部思政必修课,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4. 已修专业必修课学分(不含毕业论文)应达本系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80%及以上(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可酌情降低),总学分数应达到培养方案(不含毕业论文)规定的80%及以上。
5. 已完成学年论文并取得不低于80分的成绩。
6. 必修课有不及格的,或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10学分及以上的,或有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不予推荐。
7. 如果申请推免资格人数大于可推荐名额,则按照综合平均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二、综合平均成绩计算办法
1. 综合平均成绩由纳入统计范围的课程成绩经过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出,仅用于审核推免资格场合必要时的排序,学生的学业表现仍以整个成绩单完整呈现。
2. 统计范围包括:专业必修课(包含中国近代史)和专业选修课,其中专业选修课允许自主选择1门课不纳入计算。
3. 非专业类课程(英语、计算机、通识教育课、自主选修课、双专业课纳入成绩计算;军理、体育类不纳入成绩计算,但需达到70分以上),由学生选择其中26学分的课程纳入计算。
4. 以等级制评定的课程需换算为百分制,对应标准为:A+对应97分,A对应95分,A-对应90分,B+对应85分,B对应80分,B-对应77分,C+对应73分,C对应70分,C-对应67分,D+对应63分,D对应60分,F对应50分。
三、其他说明
1. 其他年级学生、校友的成绩单业务不受本次调整影响,照常办理。
2. 校级规则汇总:校级通知中没有出现实质量化标准,院级和校级对比:以院级的量化标准为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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