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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与预推免通知整理

2026-09-17 07:37 1233 来源:海文考研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与预推免通知整理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8日

一、文件基本信息

二、学校层面推免工作背景(补充信息)

(一)学校推免工作依据

经济学院推免工作依据《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4〕126号)执行。该办法于2024年7月28日印发,适用于2026届本科毕业生起施行。

(二)学校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部、社会科学部、团委、体育工作部、美育工作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对全校推免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系室主任、教师代表和学院纪委委员组成,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七人,根据学校办法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三)学校推免基本条件

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包括: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专业的学生,不含杭州商学院的学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没有因违纪、违法受校级及以上处分和行政、司法处罚;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外语要求: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法语专业学生专业法语四级考试合格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其他专业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10分以上。

成绩排名要求:在校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列本专业前30%。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分 = ∑(在校期间所有已修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在校期间所有已修课程学分。所有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且无不及格课程记录;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但不纳入加权平均分的计算范围。

特殊放宽情形:特别优秀的体育特长生(获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特别优秀的文艺特长生(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集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的核心队员)、大学期间服兵役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的学生,其加权平均分列本专业前40% 即可。

(四)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学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加权平均分和党建思政、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文体竞赛和其他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指标所获得的奖励分值按一定比例组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推免生名额、单独排队。

三、经济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核心内容(依据浙商大经济〔2024〕7号)

(一)组织领导

1.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推免遴选工作。由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系室主任、教师代表和学院纪委委员组成,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七人。具体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

2. 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经济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负责推免过程中学生学术、竞赛成果等鉴定工作。审核小组由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系室主任、教师代表、校外专家和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推荐条件

学院推免基本条件与学校实施办法保持一致,具体包括: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专业和独立学院的学生);

  2.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没有因违纪、违法受校级及以上处分和行政、司法处罚;

  6. 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7.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10分以上;

  8. 在校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列本专业前30%。

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

(三)综合评价成绩

学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加权平均分和党建思政、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文体竞赛和其他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指标所获得的奖励分值按一定比例组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推免生名额、单独排队。

说明:经济学院细则原文中综合评价成绩的具体加分项目和分值以附件形式呈现,完整分值表建议查阅浙商大经济〔2024〕7号文件原文。

四、预推免程序完整整理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系室主任、学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随机抽取)、学院纪委委员。

(二)自愿申报

  1. 研读推免相关文件,根据推荐条件,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2. 填写以下材料:

    • 《(XX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附件3)

    • 《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

    • 《推免承诺书》(附件5)

  3. 将上述材料与奖励分对应的证明材料(如证书等)打包压缩发至邮箱:qiujguo@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以 “推免+班级+姓名” 命名。

  4.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18:00。

  5. 纸质表(申请表、汇总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至经济楼431办公室邱老师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如前期所提交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或造假的,将取消资格成绩。

(三)初审公示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公示。

(四)综合审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由于学校尚未下发正式通知,故推荐名额暂未确定。

(五)公示

推荐人选及备选人员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联系邱老师(电话:28008837,经济楼431办公室)。

五、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补充信息)

(一)计划概况

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采用 “3+1+X”模式,将本科与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以攻读博士学位为目标,选拔优秀本科生从本科第四年开始实行本科到博士的一贯制培养。“X”阶段最短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直博生(含本硕博一体化)总人数一般不超过博士招生总人数的20%。

(二)经济学院2026年本校直博生遴选结果

根据经济学院2026年本校直博生遴选考核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11日,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组织面试等程序完成遴选。

(三)推荐条件(经济学院本硕博一体化细则)

经济学院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条件包括:在校期间修读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列本专业前30%(具体计算办法参见浙商大学〔2024〕126号第七条)。申请时需提交《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成绩单、学术竞赛获奖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以及 “不放弃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资格”承诺书。

(四)考核方式

考核总成绩(百分制)= 学科专家组面试成绩(百分制)× 70% + 外语笔试或口试成绩(百分制)× 3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接收推免生安排(补充信息)

(一)经济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二)经济学院接收推免生专业

经济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数字经济;直博生招生专业为区域经济学。硕士推免生按照国家政策,招生人数不超过所在专业招生总人数的50%。

七、操作建议

  1. 关注申请截止时间:经济学院预推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8:00,建议尽早准备申请材料,避免逾期。

  2. 核实申请材料: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必须一致,如存在不符或造假将取消资格成绩。纸质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注意外语要求:其他专业需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510分以上,建议提前确认是否达标。

  4. 关注加权平均分计算规则:所有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境内外交换学习经历成绩不纳入加权平均分计算,但包含非主修专业课程。

  5. 关注名额公布:学校正式通知下发后推荐名额才会确定,建议密切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6. 本硕博一体化计划:如有意申请本硕博一体化计划,需签署“不放弃入选资格”承诺书,入选后不得参加其他类型推免生遴选,不得申请出国(境)留学。

  7. 注意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均需主动报备回避关系,未按规定报备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8. 接收环节:获得推免资格后需关注经济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复试时间为9月23日,采用远程复试形式。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经济学院2026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名单.docx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经济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预通知.docx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附件1:浙商大学〔2024〕126号 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附件2:浙商大经济〔2024〕7号 经济学院推免实施细则.pdf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附件3:(XX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附件5:推免承诺书.docx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经济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预通知+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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