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9月10日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相关工作,成立监察及督导组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成立专家工作组对学生创新实践成果计分项目进行审查。
2.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苑英科,副组长赵旭光,成员吴薇、陈建国、刘玉红、高富锋、曹治国、郑路、胡建、马海红、崔灿,秘书吴颖梅。
3. 监察及督导组:组长吴薇,成员刘玉红、胡舒敏。
4. 专家审核组:组长赵旭光,成员张绪刚、王学棉、徐保云、邓程。
二、推免研究生基本条件
1. 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华电校教〔2019〕18号)文件要求。
三、工作流程
1. 2021年9月9日,教务处下达推荐名额。
2. 2021年9月9日至13日,各专业组织申请、选拔。
3. 2021年9月14日,学院专家审核组组织申请学生进行答辩、对材料进行审核,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名单。
4. 2021年9月15日,公示。
5. 2021年9月16日,将推荐免试硕士生情况表、汇总表、推荐人选等情况报教务处。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6年+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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