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年6月1日
一、推免名额
1. 细则中未明确学院获得的推免名额总数及普通或专项分配方式。
2. 仅说明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排名及学院的指标以1比1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具体指标数需等待学校下达。
二、推免条件
1. 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
3. 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4. 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重修、补考记录,所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百分之八十。
5. 一至六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百分之四十以内。
6. 外语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CET4成绩达到42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6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分,或国际人才英语考试中级达到合格以上。
7. 参加团中央支教团或2加3专项计划等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阶段:学院发布细则后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具体截止日期需关注后续通知。
2. 学院初审阶段: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同时专家审核小组不少于五人,对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给出明确鉴定意见。
3. 综合评分与排序阶段: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评价细则计算学生的综合得分,按专业进行排名。
4. 名单公示阶段:拟推免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期间学生可提出申诉,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5. 替补机制:公示期间若出现学生放弃或不具备条件,按综合排名顺序顺延替补。
6. 上报审定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名单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综合得分等于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加分之和,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是基础遴选指标。
2. 奖励加分的具体项目和对应分值在细则中未列出,仅说明加分项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具体标准需查阅学校实施办法或学院后续发布的加分细则。
3. 排名规则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在本专业内排序,形成专业综合排名,学院根据排名和上级下达的指标按一比一确定推免名单。
附件: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马克思主义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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