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6日
名单人数:原文未注明具体推免生招生名额或名单人数
涵盖专业:原文未按专业统计人数,仅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学位类型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2025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
复试比例: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复试内容与成绩构成:复试总分100分;学术学位:笔试30%、面试70%;专业学位:笔试30%、面试50%、技能测试20%;笔试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专业学位考生
录取规则:录取总成绩 = 本科综合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按同一批次考生的录取总成绩统一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不予录取的情形(符合任一即不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资格审查未通过;3. 复试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4. 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5. 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6. 入学后3个月内复查不合格;7. 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材料要求(资格审查):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1. 本人居民身份证;2. 《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3. 加盖本科阶段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4. 诚信复试承诺书;5. 外语水平证明(如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注意事项:1. 各环节均须本人参加,冒名顶替将追究法律责任;2. 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完整,发现不实信息将取消资格;3. 保持通讯畅通,无故失联视为放弃复试
组织架构:领导小组由马玉龙、刘民辉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纪检小组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纪律监督与成绩复核;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由领导小组兼任;复试小组按学位点成立,每组不少于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导师,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6年+宁夏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招生复试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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