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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艺术学院重大艺〔2026〕20 号关于印发《艺术学院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的通知

2026-09-17 06:54 1497 来源:海文考研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9日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重大艺〔2026〕20 号
关于印发《艺术学院
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系、室:
《艺术学院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遴选工作细则》经2026 年第20 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2026 年6 月29 日
艺术学院
2027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
创新能力强的卓越艺术人才,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 号),
结合艺术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
组织和实施。该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分管本科教
育、研究生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组
成。
(二)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
二、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本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
任感强,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纪违法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
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外语类、体育类课程应获得毕业要求的规
定学分);
(四)平均学分绩点(GPA)(可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
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
前40%。截至推免申报截止时间,所有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非限制选修课程除外)成绩无挂科、无补考、无重修。
三、交换生推免成绩核算规定
经学院推荐到境内外大学学习的交换生,交换期间在外校获
得的学分与本校对应学期的课程学分必须整体替代,其成绩不计
入推免研究生成绩的最终核算。其学习成绩按在本校学习期间的
综合成绩排名认定,平均学分绩点(GPA)以智慧教务系统中的绩
点为准。
四、各类成果奖励加分规定
学院鼓励学生参加竞赛成果类、科创成果类及公益成果类等
比赛,并对其所获得的成果实行奖励加分,奖励分值按学院推免
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但奖励加分总分不得超过
0.4 分,各类别加分累计不超过0.2 分(详见附件1);其中附件
1 的竞赛成果类的认定竞赛项目见附件2。
五、工作流程
(一)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按
专业进行排序,并公示3 天;
(二)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
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重庆大学
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
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学院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专
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提交的科创成果、竞赛成果
及公益成果等奖项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组织有教师
和学生代表监督下的申请推免生公开答辩会;
(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学生提交的各类别
加分成果做出评价,评价内容聚焦成果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
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
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3 天。未通过公开答辩和审核鉴定
的成果,不纳入奖励加分;
(五)学院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综合成绩,分专业由
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学校下达、学院分配完成的推免生名额,
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公示3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
推免生资格初选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和奖励加分两部分
构成,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奖励加分。
平均学分绩点(GPA)以智慧教务系统中的绩点为准,计算
到小数点后4 位。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高低
排序;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还相同,则按学生必修加权平
均分进行高低排序。
综合成绩公示按照学校综合成绩公示要求执行。
七、取消推免生资格情况
推免工作过程中以及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人选后,在正式
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且该名额不进行
顺延。
(一)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它违纪违法记录
的;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四)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八、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
主动申请放弃推免资格,该名额在公示名单中进行顺延。
九、本实施细则由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竞赛成果、
科创成果类及公益成果类奖励加分项
2.大学生竞赛项目汇总表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6 年6 月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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