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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
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无任何学术不端记
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有较强的自学
能力、动手能力和一定的科研和创新能力,科学作风严谨,基础
知识扎实,学业综合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在3.0 以上,全国大
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425 分以上(含425 分)。
4.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本科毕业无就业或赴境外留学计划。
(二)课程成绩统计规定:
1.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有必修课和专业选修必选
课的平均学分绩统计。
2.必修课中军事课(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形势
与政策(包括形势与政策和形势与政策报告)、生产实习、社会
实践、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业就业指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础(或思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思想道德修养
与法律基础)课程成绩单列为考核指标,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统计。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单列。
4.创新学分纳入平均学分绩统计。
5.计算平均学分绩保留三位小数。
6.符合上述条件者按平均学分绩高低排队。
7.若平均学分绩相同,则计算小分制平均学分绩(例:80-89,
小分制学分绩为3.0-3.9),小分制平均学分绩高的优先获取免
试推荐资格;若小分制平均学分绩相同,则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CET6)成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英语六级成绩高的同学优先获
取免试推荐资格;若英语六级成绩仍相同,则学院组织加试,择
优推荐。
8.本科在籍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回校就读的学生,符合推
荐基本条件,综合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本科在籍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
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破格申请免试研究生,名额单列
(占学院推免总名额)。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免试推荐:
1.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有必修课和专业选修必选
课出现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
2.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3.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4.本人不自愿。
(四)其他规定
1.已被学校确定为免试推荐研究生者,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
考、就业分配或自行联系工作及出国。
2.已被学校确定为免试推荐研究生者,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1)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必选课出现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及良好以上成绩;
(4)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创新学分”纳入免试推荐研究生中最多15 分,超出的
学分不计入,具体认定标准及认定范围以《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
“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4.如有政策变动或其他特殊要求,则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要求
执行。
三、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要求,确定免试推荐的具
体时间和要求、分配推荐名额、审核推荐免试学生名单等,具体
名额分配方法如下:
1.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 基地推荐标准参照
《沈阳药科大学基础学科药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 基地推荐
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分配推荐名额,不占用各学院
推荐名额。
2.药学(理科基地班)推荐标准参照《沈阳药科大学基础
药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分流培养学
籍管理办法》分配推荐名额,不占用各学院推荐名额。
3.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推荐标准参照《吉林大学—沈
阳药科大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推荐优秀本科
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分配推荐名额,不占用各学
院推荐名额。
4.各学院推荐名额,根据学院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生预计
毕业人数,学校综合考虑进行统筹分配。
5.若各学院达到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人数不足,学校将
收回剩余名额,并统筹进行重新分配。
四、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1.各学院应在推荐工作启动前,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议,制定本学院推荐办法,推荐办法中
应明确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推免条件、成绩核算规定、
推荐名额、学生申诉渠道等内容。各学院应通过学院网站等相关
渠道对推荐办法及推荐程序进行公开,确保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
生全部知晓。推荐办法(word 电子版及盖章后的纸质版)请于8
月29 日15:00 前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书
面申请,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免试推荐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或附件7),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由学院推免生工
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查,计算推免生的综合成绩(四年制为1-6 学
期、五年制为1-8 学期),确定推免资格,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各学院在公示期间应畅通公示渠道,并安排专人做好咨询和相关
举报核查工作。不组织推免复试,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
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为充分利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各学院在上
报最终推免名单前,应再次与学生逐一确认推免意愿。
4.9 月3 日15:00 前,各学院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汇总
表(附件6)报教务处;9 月5 日15:00 前上报被推荐学生的申
请表(附件3 或附件7)、学习成绩单(附件4)、保研承诺书
(附件5)等相关材料,上述提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
子版,其中“成绩单”请签字、盖章齐全后扫描成PDF 格式,按
“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特别注意:命名无需后缀“成绩单”
三个字,下划线为居下位置,注意核实身份证号是否有误),并
将每名学生所有个人材料分别汇总到各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
式例为“排名1_姓名”。
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各学院对申报材料
要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上报,不接收个别上交
材料。教务处汇总整理后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
论审核。
5.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纪委监察部
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定我校2026 年本科毕业生免试
推荐为研究生名单,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在学校进行公示,
并向学校党委进行汇报。
五、管理与监督
1.各学院推免工作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坚
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
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当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
关人员报名申请的教职工,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
申请推免的教职工,也须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
系,并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对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
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
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推免资格,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空缺
名额在有效公示期内依次进行递补。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2.沈阳药科大学2026 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3.沈阳药科大学免试推荐研究生申请表
4.成绩单表格
5.保研承诺书
附件1
组
长:路金才
副组长:李
宁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立辉
王淑玲
张晓书
宋艳志
吴恩华
岳东梅
赵云丽
赵明沂
赵勇山
贾书冰
郭永学
倪现朴
续繁星
韩
娜
附件2
学院(专业)名称
分配名额
基础学科药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 基地
药学(理科基地班)
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
药学院
制药工程学院
中药学院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除生命基地班)
工商管理学院
医疗器械学院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临床药学院
合计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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