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
接收专业(4个):
学硕:应用经济学(020200)
专硕:金融(025100)
专硕:国际商务(025400)
专硕:数字经济(025800)
名额分配规则:学院收到学校正式下达推免总名额后,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院内专业情况统一制定名额分配方案;正式推荐阶段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5倍差额确定候选排序名单,最终录取名额以学校公示、教育部备案结果为准
申请条件:本学院推免条件严格参照《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结合学院方案细化执行,仅面向学校计划内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予受理)
基础品行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守纪、信念坚定、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2. 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学术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政处分记录
硬性学业条件:主修专业所有已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核算);补考、重修课程成绩统一按60分计入加权成绩总分。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课程成绩1×学分1+课程成绩2×学分2+……课程成绩n×学分n)/总学分
外语能力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 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2. 大学英语四级(CET4)≥450分
3. 雅思(IELTS)≥6.0
4. 托福(TOEFL)≥90分
分阶段资格要求:
1. 预推荐阶段:满足除外语成绩外的全部硬性条件,外语成绩延后至正式推荐阶段统一核验
2. 正式推荐阶段:必须完整满足学业、品行、外语全部条件,方可进入正式差额推荐名单
复试安排:学院不组织笔试,仅开展特殊学术专长公开答辩+专家集体审核鉴定,全程录音录像、全员签字存档、结果公示,流程规范留痕
考核主体:学院成立专项专家审核小组,负责论文、竞赛成果真实性、学术价值审核,杜绝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无效成果
考核规则:
1. 所有申报加分的科研、竞赛成果均需参加公开答辩
2. 每位专家出具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 答辩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计入专长成绩,未通过者不予计分
公示节点:
1. 预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2天,分专业排序公示
2. 正式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2天,1.5倍差额公示,接受全院监督申诉
录取规则:
综合评价成绩 =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90% + 特殊学术专长成绩×1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专长成绩总分上限100分,超额部分按100分计
特殊学术专长计分细则:专长总分=A(论文成果)+B(竞赛成果)
1. 论文成果(A项):以河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发表北大中文核心、CSSCI、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专业相关论文,每篇计20分
2. 竞赛成果(B项):代表学校获校级认定国家级综合/单项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按赛事等级、团队排名梯度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奖项计分,非认定赛事不计分
3. 直系亲属合作、高职称人员挂靠合作成果,仅作参考、不计入计分体系
优先参考条件(不计分):具备参军入伍、全国性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个人独立完成的额外科研、竞赛成果,同等总分下优先录取
排序与递补规则:
1. 按专业依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分情况下由学院推免小组结合优先条件综合研判排序
2. 正式名单按名额1.5倍差额划定;公示期间出现资格取消、自愿放弃,按专业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取消规则:
1. 材料造假、成果虚报、学术不端者,直接取消推免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依规追责
2. 录取后无法正常毕业、无法取得学士学位,或在校期间出现违纪处分、违背推免品行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3. 未按规定报备亲属回避关系、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
材料要求:所有申请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套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学院专属材料清单如下:
1. 推免申请表:书面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 外语证明:四六级、雅思、托福等有效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3. 学术成果材料:参评专业论文全文、收录证明、期刊检索截图复印件(核验原件)
4. 竞赛成果材料:国家级竞赛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团队贡献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5. 加分佐证材料:入伍证明、志愿服务证书、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等优先条件佐证材料
其他说明: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经济贸易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院政发〔2024〕1号)同时废止
2. 推免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咨询、申诉
3.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经济贸易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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