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1.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工作组于2025年9月23日对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
2. 依据《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最终确定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3. 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 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5.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二、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1. 发布2025年本科生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三、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公示
1. 根据《沈阳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执行。
2.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9月4日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3. 现将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项目加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
4.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5.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四、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1.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工作组于2025年9月2日对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审。
2. 根据《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最终确定拟获得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员推荐名单。
3. 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 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5. 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6. 沈阳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9月3日。
五、关于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2级本科生成绩排名前30%名单公示
1. 根据沈阳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要求、《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执行。
2. 现将各专业学生课程性质为必修、实践(不包含课外环节)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前30%、首考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公示。
3.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刘老师:89384388;王老师:8938495。
六、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实施细则
1.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组织管理:学院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 推免生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原文未完整展示)。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推免生遴选办法:
(1)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比90%,综合能力成绩占比10%。
(2)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课程性质为必修、实践(不包含课外环节)按学分加权平均分,首考成绩须合格。
(3)综合能力成绩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具体加分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 推免工作流程:
(1)学院公布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4)学院对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项目加分进行公示。
(5)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 监督与申诉:学院设立监督工作小组,对推免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7. 本细则由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2. 2022级本科生成绩排名前30%名单公示:刘老师:89384388;王老师:8938495。
3. 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公示: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 申请推免的具体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托福等相当水平)。
(7)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必修、实践(不包含课外环节)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专业前30%,且首考成绩合格。
三、推免生接收条件
1. 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为我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2. 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推免名额
学院2026年推免生名额以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为准。
五、推免工作流程
1. 学院公布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
2.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3.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4. 学院对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项目加分进行公示。
5. 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6.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时间节点
1. 2025年9月4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项目加分,公示期3天。
2. 2025年9月:公示2022级本科生成绩排名前30%名单。
3. 2025年9月:公示2026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七、材料清单
1. 推免生申请表。
2. 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
4. 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1. 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公示: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2. 2022级本科生成绩排名前30%名单公示:刘老师:89384388;王老师:8938495。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推免生遴选成绩计算办法:
(1)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90%,综合能力成绩占10%。
(2)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必修、实践(不包含课外环节)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分。
(3)综合能力成绩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具体加分标准按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三、接收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四、申请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3. 学院对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项目加分进行公示。
4. 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接收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名额以学校下达文件为准。
六、时间节点
1. 2025年9月4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项目加分,公示期3天。
2. 2025年9月:公示2022级本科生成绩排名前30%名单。
3. 2025年9月:公示2026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七、材料清单
1. 推免生申请表。
2. 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
4. 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1. 推免生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公示: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2. 2022级本科生成绩排名前30%名单公示:刘老师:89384388;王老师:8938495。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24-89385859。
附件:沈阳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拟推荐人员:蒋鹏,安全2303.docx
附件:沈阳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沈阳化工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预推免复试通知+预推免复试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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