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08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机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陈江、符史涵
副组长:甘小军
成员:陆娜、叶成徽、杨宝强、芦炜、郝大江、王峰
2. 学院成立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接收工作小组,指导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甘小军
成员:王成军、高园、陈小燕、罗君名、董峰、葛东霞、王丽娜
二、接收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品德为先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坚持“按需推荐、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尤其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对品德不合格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遴选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接收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 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接收推免生数
|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接收人数 |
|---|---|---|
| 理论经济学(学术学位) | 01 政治经济学;04 西方经济学;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Z1 自贸港财税理论创新与政策实践 | |
|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 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 | 02 企业管理;03 旅游管理;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
五、接收程序
1. 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具体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 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我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招办负责为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保持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经提醒后仍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六、复试
1.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至我院,所有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完成,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
2. 复试形式:
(1)按一级学科、专业组织面试,实行学科、专业负责制。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线上采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综合能力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实践技能的考核。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满上报研究生学院接收推免生决议及复试考生成绩及整体排名情况表。
(4)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复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学院网站将会及时公布。
4. 录取:学院推免接收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5. 接收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2026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3)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格不符以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7)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七、体检
1.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2.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供近3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推免生体检报告+姓名+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审核。
八、咨询、申诉渠道
1. 咨询渠道: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管理办公室:0898-65677913。
2. 申诉渠道:经济与管理学院学院办公室:0898-65736637。
九、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 奖助体系: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3.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 未尽事宜由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 报考专业 | |
|---|---|
| 姓名 | |
| 出生日期 | |
| 政治面貌 | |
| 最高学历 | |
| 毕业学校 | |
| 拟毕业时间 | |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 档案所在单位 |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
(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下列内容请考生所在学院(系)或其党组织填写、签字、盖章)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鉴定意见:
其他说明
推免生所在学校审核意见:
1. 在校期间是否有过纪律处分:
2. 预计能否正常毕业并获得学位证:
考生所在学院(盖章)
负责人(手写签字):
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
注:本表由考生就读学院(系)党组织或学院填写、签字、盖章后,由考生在复试前提交至所报考学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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