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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

2026-09-17 05:15 1302 来源:海文考研

【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
发布日期:2025-09-12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招生工作小组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保密员和监督员等。
2. 根据各接收专业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由本学位点指导教师及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另配备秘书与监督员各1名,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各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按照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对本复试小组工作全面负责。
二、接收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 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接收专业、人数及待遇
1. 我院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包括:040200 心理学、045400 应用心理、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2. 2026年接收推免生(包括校内、校外推免生)的总名额不超过专业总计划的50%。详细专业接收条件请查阅《2026年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简章和专业目录》。
3.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1. 9月22日9:00起,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招生学院和报考专业。具体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1. 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 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保持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经提醒后仍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向资格审查通过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
2. 资格审查:取得复试通知并有意向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应当在复试前,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并将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成1个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hsxlxyyz2025@126.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①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
②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
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 复试形式:按招生专业分组组织复试,采用线上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线上采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核。
4. 复试内容: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实践技能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四)录取
1. 成绩折算:考生复试总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复试面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80%)+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核成绩(占20%)。
2. 拟录取名单的确认: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3. 录取工作相关说明: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接收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未参加复试或复试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
②2026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③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④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⑤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⑥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格不符以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⑦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五)复试管理要求
1. 我院按照有关远程复试的要求,加强复试秩序管理,合理布设复试场所,严格对复试工作人员身份与通讯设备做好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
2. 考生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确保在参考科目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与传播试题。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保证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五、体检
1.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2.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供近3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推免生体检报告+姓名+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审核。
六、信息公开
1.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七、其他情况
1.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2.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申诉渠道
1. 咨询及申诉电话:0898-65881093。
2. 本办法由心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执行。
3.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6年+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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