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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大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26-09-17 05:06 1335 来源:海文考研

社科大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12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名额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名额进行接收工作。
2. 我院2026年拟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11人,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2人。
3. 202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拟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4. 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如未完成推免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用于统考招生。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获得所在高校当年正式推免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 申请直博生还须同时满足专业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或年段前茅,一般应在前20%以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525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申报流程
1. 我院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时起即可开始预报名,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5日22:00,以我院邮箱(faxuexi@cass.org.cn)收到邮件的时间为最终报名时间,提交申请材料者即表示进行预报名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请将以下申请材料的扫描或拍照电子版按顺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以“2026-姓名-学硕推免报考专业”或“2026-姓名-直博生”命名,2025年9月15日22:00前发送至邮箱faxuexi@cass.org.cn。另请将2026年推免生情况登记表(附件5)与以上材料一并发送(不汇总在上述pdf文档中)。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6)个人简历等自我评价材料;
(7)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政审意见(见附件3);
(8)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供两位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见附件4)。
3. 材料审核:我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复试名单将9月16日后在中国法学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
4.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我院的考生须在系统开放后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四、综合考核
1. 我院将成立综合考核小组,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采取面试考核,复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网站(中国法学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网站)通知、及时查看电子邮件和接听电话。
2. 复试总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具体包括专业能力15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50分、综合能力100分。
3. 复试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重点对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进行考核。
五、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自行完成体检,并10月13日前将体检表(见附件6)原件邮寄至我院。
六、接收原则及要求
1. 在申请人数充足的情况下,综合考核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情况确定。
2. 推免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 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待录取,不得提出放弃。
4. 待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定并进行公示。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经我院复试的申请者。
(2)未经“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者。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4)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新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5)未按接收录取要求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国推免系统待录取确认的。
七、特别说明
我院推免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指导性工作要求等,我院将对实施细则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1. 网址: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s://law.ucass.edu.cn/
2. 联系人:于老师、赵老师
3. 邮箱:faxuexi@cass.org.cn
附:外语水平要求
1. 英语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25分(含)以上;
(2)TOEFL成绩(日后参加考试);
(3)雅思(A类)成绩6.5(日后参加考试);
(4)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
(5)GMAT成绩(日后参加考试)。
2. 俄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俄语八级合格证书;
(2)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
3. 日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日语八级合格证书;
(2)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4. 德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德语八级合格证书;
(2)TestDaF(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证书)2级及以上。
5. 法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法语八级合格证书;
(2)TCF或TEF达到B2级及以上;
(3)DELF-DALF达到B2级及以上。
6. 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波斯语等其他语种: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
附件清单:
附件1:202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拟接.docx
附件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doc
附件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报考硕士(博士.docx
附件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报考免试攻读博.doc
附件5:(姓名)2026年推免生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6: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doc
研究生部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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