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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

2026-09-17 05:03 1287 来源:海文考研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
发布日期:2025-08-21
一、推免工作组织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申诉小组(见附件1),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和公示拟推荐名单,监督推免工作过程和程序。
2.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见附件1),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国际胜任力进行审核鉴定。
3.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 学院推免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免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往届推免环节。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5. 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等其他条件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23〕23号)附件执行。
三、推荐办法
1. 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申请认定学术专长的学生,还需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3。
2. 推荐专业: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3. 推免类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学院统筹、学生自愿选择,上报教务处公示时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推免类别。
4. 排名办法: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5%(满分85分),必修课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初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占15%(满分15分)。前三年课程截止到2025年夏季短学期。学院根据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办法见附件4)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
5. 公示办法: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学院分配的推免生候选人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并提交申请的学生),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6. 递补办法: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5)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6)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7.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1. 8月23日—8月27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交推免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2. 8月28日至9月5日,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专业排名。
3. 9月6日至12日,学院和相关部门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同时将拟推免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和学生电子成绩单报教务处。
4. 9月15日至21日,学校公示、审议、确定推免名单后上报。
五、其它
1.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生效,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 未尽事宜或相关安排可根据上级政策和要求予以细化或微调。
3.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2026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通知.doc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2025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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