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类型、基本条件、综合成绩及名额分配
(一)推免生类型
1.普通推免生;
2.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
3.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免生;
4.研究生支教团。
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型,且申请后不得更改。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强烈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西语专业以及日语专业学生须获得专业四级合格证书。
6.学生前六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为前八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
7.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派出前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测评参与排名。
(三)推免生综合成绩
推免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1.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2.优先条件加分0~5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情况确定加分条件,上限为5分;优先条件加分由两部分构成:
一为校级加分项目(面向全校学生),项目名称及分值见附件1。
二为院级加分项目(面向本院学生),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制定本院科技(含文化、体育竞赛)获奖优先计分方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发文实施。
3.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加分分配表见附件2。
(四)名额分配
1.普通推免生共587人。以学院为单位,按应届学生数比例确定基础名额,增量名额向国家急需的学科领域、学校优势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明显的学院适当倾斜。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附件3)。
2.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6人,按指定的接收单位、对口专业和名额定向划分。
3.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免生4人,按指定的接收单位、对口专业和名额定向划分。
4.研究生支教团,在全校范围遴选,共14人。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纪检监察、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校团委、科技处、社科处、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学院代表2人。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审定推免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处理推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教务处负责推免工作的总体组织实施。
(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推免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本学院普通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接受申请、审查资格、组织评审和推荐公示。党委书记参加推免工作组,其他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组成,人数不低于5人。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
(四)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工作。
(五)国防科技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负责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中核科学与技术方向的推荐工作;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负责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中工程地质方向的推荐工作。
(六)材料与化学学院负责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中应用化学专业推荐工作,文学与艺术学院负责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推荐工作,医学院负责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中应用心理学专业推荐工作。
三、学生申请
(一)学生根据各学院要求,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所在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二)申请普通推免生的,填写《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附件4)和《在校期间业绩简表》(附件5)。
(三)申请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按普通推免生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四)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申请时间及要求参见《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8届研究生支教团暨西南科技大学第16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附件6)。
四、工作要求
(一)各组织单位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组织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宣传动员,在本通知要求基础上科学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官网公示后以院发文件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科学制定推免评价指标(优先条件加分),根据学院专业特色及学科发展合理分配推免名额等主要内容,做到集体决策,确保信息公开。
(三)各组织单位制定本院优先条件加分,应包含学生大学学习期间所获得的科技、学术、技能竞赛获奖及表彰情况,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2021版/2023版/2024版)》文件中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竞赛的参与及获奖情况,注明活动等级。(注:2021版/2023版/2024版,是指学生获奖时间在202X版分级目录发布时间之后,即以当下版本目录认定)。要把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学院优先条件加分指标体系,根据服务期间表现可按不超过2分予以认定。
(四)各组织单位应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德行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应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按推免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五)所有审查结论均需经学院(校团委)推免工作组审核,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已获得“拟推荐”资格学生,因个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或被取消推荐资格,由其所在推荐类别“拟递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六)各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申请人材料审查,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各组织单位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推免工作。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
(八)各组织单位纪委要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五、具体事项时间安排
(一)各组织单位于9月8日17:00前将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及PDF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并同时在学院网站、学校主页“推免专栏”以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予以发布。
(二)各组织责任单位于9月11日17:00前在本学院网站,将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拟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予以公示(附件7),公示期3天,同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以及学生成绩单(身份证号码_姓名.pdf)发文报教务处。
(三)组织召开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定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和拟递补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六、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公开和备案平台,同时又是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因此,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二)2026年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将于9月20日前全部结束,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文件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三)推免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9〕18号)进行申诉。
(四)学校纪委、教务处开通受理申诉及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学院在推免过程中有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解释的义务。申请人对程序、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申请人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学校纪委举报反映。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16-6089051
学校教务处申诉受理电话:0816-6089095
特此通知
附件:1.校级加分项目及分值
2.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加分分配表
3.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4.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
5.在校期间业绩简表
6.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8届研究生支教团暨西南科技大学第16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7.推免生公示信息表
西南科技大学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