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5-09-03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2025年7月14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为激励学院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学校《西南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稿)》(西政校发[2021]354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资格条件
符合西政校发[2021]354号文第三章规定的基本推荐条件。
二、成绩考核
1.根据西政校发[2021]354号文,推免生成绩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学业成绩,占比85%,第二部分是创新能力测评成绩,占比15%。
2.创新能力测评成绩包括:创新能力量化得分满分12分,综合表现答辩满分3分。
3.创新能力量化成绩由三部分构成:
①学生参军入伍、到国际组织实习,满分为1分,每项0.5分;
②综合表现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获奖及文体竞赛特别优异成绩、志愿服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满分为1分,量化标准见附件1;
③创新创业的成果成就、科研成果、学业竞赛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满分为10分,量化标准见附件2。
4.推免生最终成绩=学业成绩分+创新能力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分+创新能力量化分+综合表现答辩分。
5.综合测评结束后,将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测评成绩按规定比例进行综合,得到学生总成绩。
6.分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学校下达计划指标确定入选人员和备选人员名单。
7.本细则于2025年7月起实施,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